近年来,伴随着比特币的多轮热炒,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逐渐成为了技术和业务领域的热门话题。基于区块链技术拥有的去中心化、开放性、匿名性、信息不可篡改等特点,依托区块链技术,通过技术背书方式来进行信用创造,从而实现全球低成本的价值转移,成为广泛共识。因此,众多国家的清算所、存托所、交易所、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经纪商等金融机构,纷纷开始在跨境支付、证券交易结算和证券发行等金融领域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一)中央银行领域—数字货币及数字票据。区块链技术最典型的应用是数字货币,其中比较成功的是比特币,此后建立在区块链基础之上,又产生了莱特币、狗狗币、蝴蝶币、瑞波币等大量其他种类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数字票据则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了点对点交易,有效去除了票据交易中心角色,由于区块链具有的不可篡改的时间戳和全网公开的特性,避免了纸票“一票多卖”、电票打款背书不同步的问题。同时,采用区块链技术框架不需要中心服务器,可以节省系统开发、接入及后期维护成本,减少了系统中心化带来的运营风险和操作风险,使数字票据成为了一种更安全、更智能、更便捷的票据形态。
目前,国际区块链联盟R3CEV联合以太坊、微软共同研发了一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商业票据交易系统,包括高盛、摩根大通、瑞士联合银行、巴克莱银行等著名国际金融机构加入了试用,并对票据交易、票据签发、票据赎回等功能进行了公开测试。2015年英国《经济学人》预言,基于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会成为全球一个可信的基石。此后,各国中央银行开始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2017年2月我国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
(二)商业银行领域—支付清算及征信管理。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可以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端到端支付,不涉及中间机构,在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能得到大幅的改善。尤其是跨境支付方面,如果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一套通用的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系统,可为用户提供全球范围的跨境、任意币种的实时支付清算服务,跨境支付将会变得便捷和低廉。在跨境支付领域,Ripple支付体系已经开始了实验性应用,主要为加入联盟内的成员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区块链协议的外汇转账方案。同时,银行间的支付交易信息通过加密算法进行隐藏,相互之间不会看到交易的详情,只有银行自身的记账系统可以追踪交易详情,保证了商业银行金融交易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三)证券业领域—权益证明和交易所证券交易。在区块链系统中,交易信息具有不可篡改性和不可抵赖性。对于需要永久性存储的交易记录,区块链是理想的解决方案,可适用于房产所有权、车辆所有权、股权交易等场景。其中,股权证明是目前尝试应用最多的领域:股权所有者凭借私钥,可证明对该股权的所有权,股权转让时通过区块链系统转让给下家,产权明晰、记录明确、整个过程也无需第三方的参与。目前,欧美各大金融机构和交易所纷纷开展区块链技术在证券交易方面的应用研究,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交易和结算效率,以区块链为蓝本打造下一代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在所有交易所中,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表现最为激进。其目前已正式上线了区块链私募证券交易平台,可以为使用者提供管理估值的仪表盘、权益变化时间轴示意图、投资者个人股权证明等功能,使发行公司和投资者能更好地跟踪和管理证券信息。此外,纽交所、澳洲交易所、韩国交易所也在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与实践。
金融区块链发展对金融监管带来的压力
(一)现有监管模式需要更新。随着金融区块链和数宇货币的发展,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监管,以及用中心化的监管模式对接去中心化平台发展,需要监管部门在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上进行革新,以满足新的监管要求。另外,金融监管的规则要求加强信息披露,而金融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对历史交易信息进行了加密保护,为跟踪交易链条和寻找相应密匙带来极大困难。同时,金融监管平台与金融区块链对接后业务数据的可审查性也考验监管部门的技术分析能力。
(二)应对风险能力需要提升。一方面,由于区块链交易发生即清算,风险传播速度将大大快于以前,一旦区块链平台倒闭或遭受黑客攻击对相关数字货币会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区块链与现有中心化的全融系统对接后,一旦全融区块链系统出现巨大风险,如何迅速进行两者的风险隔离,也考验着监管部门的风险控制能力。第三,由于区块链高度自治的特点和交易的不可逆性,撤销交易、限制交易权限或冻结账户等中心化监管措施与去中心化区块链的整合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三)法律责任确定更加困难。相对于传统的互联网应用程序存储在一个特定地点的服务器,去中心化组织直接将数据和应用部署在区块链,不受国家地理边界和司法管辖边界的限制,也不被任何单一的企业、政府机构或个人拥有或控制,因此,很难认定这个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创造者。一旦产生某种法律纠纷,受害者几乎不可能从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中获得赔偿,现有法律对自治组织的规定也无法彻底关闭相关平台。
金融区块链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当前,新技术对各国货币体系带来深刻的影响,调控经济金融的传统政策框架和手段越发跟不上形势的变化。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借鉴互联网监管发展路径,充分利用金融技术的便利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
(二)制定金融区块链标准。金融区块链的发展需要许多方面的配套发展,如数宇货币的标准、数据接口的标准、分布式账簿的记账标准、共识机制的标准、智能合约的标准等。同时,要建立数字货币和智能合约条款的审计标准,以识别不公平或容易受黑客攻击的条款代码。利用大数据通过分配识别代码方式,迅速判定和分析交易行为,杜绝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从区块链技术现实应用中可以看到,其希望打破特权和人为操纵难以实现,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机和洗钱风险隐患。对此,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管理规范,特别是操作规范,保证金融创新产品得到合理运用;同时,还要提高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四)建立包容性监管机制。新技术的应用及发展代表着创新和进步,但同时会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隐患。监管部门应当在坚持原则监管和底线监管的同时,采取包容性监管,为行业的创新发展预留空间,在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普惠金融和新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