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常见协议
LGPL许可证是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简写,也叫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中文译为“较宽松公共许可证”或者“函数库公共许可证”。
该许可证适用于一些由自由软件基金会与其它决定使用此许可证的软件作者所特殊设计的软件软件包─比如函数库(即Library)。
LGPL许可证,也是自由软件联盟GNU开源软件许可证的一种,大部分的 GNU软件,包括一些函数库,是受到原来的 GPL许可证保护的。
而LGPL许可证,适用于特殊设计的函数库,且与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有很大的不同,给予了被许可人较为宽松的权利,所以叫“较宽松公共许可证”。
在特定的函数库中使用它,以准许非自由的程序可以与这些函数库连结。
当一个程序与一个函数库连结,不论是静态连结或使用共享函数库,二者的结合可以合理地说是结合的作品,一个原来的函数库的衍生品。
因此,原来的通用公共许可证只有在整个结合品满足其自由的标准时,才允许连结。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则以更宽松的标准允许其它程序代码与本函数库连结。
例如,在少数情况下,可能会有特殊的需要而鼓励大家尽可能广泛地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因而使它成为实际上的标准。
为了达到此目标,必须允许非自由的程序使用此函数库。
一个较常发生的情况是,一个自由的函数库与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非自由函数库做相同的工作,在此情况下,限制只有自由软件可以使用此自由函数库不会有多少好处,故我们使用了LGPL许可证。
在其他情况下,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自由软件的大部分。
例如,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GNU C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整个GNU作业系统,以及它的变形,GNU/Linux操作系统。
尽管LGPL许可证对使用者的自由保护是较少的,但它却能确保与此函数库连结的程序的使用者拥有自由,而且具有使用修改过的函数库版本来执行该程序的必要方法。
MPL许可证 MPL是The Mozilla Public License的简写,是1998年初Netscape的 Mozilla小组为其开源软件项目设计的软件许可证。
MPL许可证出现的最重要原因就是,Netscape公司认为GPL许可证没有很好地平衡开发者对源代码的需求和他们利用源代码获得的利益。
同著名的GPL许可证和BSD许可证相比,MPL在许多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方面与它们相同(因为都是符合OSIA认定的开源软件许可证)。
但是,相比而言MPL还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不同之处: ◆ MPL虽然要求对于经MPL许可证发布的源代码的修改也要以MPL许可证的方式再许可出来,以保证其他人可以在MPL的条款下共享源代码。
但是,在MPL许可证中对“发布”的定义是“以源代码方式发布的文件”,这就意味着MPL允许一个企业在自己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以MPL许可证的形式对外许可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就可以不用MPL许可证的方式强制对外许可。
这些,就为借鉴别人的源代码用做自己商业软件开发的行为留了一个豁口。
◆ MPL许可证第三条第7款中允许被许可人将经过MPL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同自己其他类型的代码混合得到自己的软件程序。
◆ 对软件专利的态度,MPL许可证不像GPL许可证那样明确表示反对软件专利,但是却明确要求源代码的提供者不能提供已经受专利保护的源代码(除非他本人是专利权人,并书面向公众免费许可这些源代码),也不能在将这些源代码以开放源代码许可证形式许可后再去申请与这些源代码有关的专利。
◆ 对源代码的定义 而在MPL(1.1版本)许可证中,对源代码的定义是:“源代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它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原本’(原文为'Script'),或者不是与初始源代码显著不同的源代码就是被源代码贡献者选择的从公共领域可以得到的程序代码。
” ◆ MPL许可证第3条有专门的一款是关于对源代码修改进行描述的规定,就是要求所有再发布者都得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就对源代码程序修改的时间和修改的方式有描述。
BSD许可证 BSD许可证原先是用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发表的各个4.4BSD/4.4BSD-Lite版本上面(BSD是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的简写)的,后来也就逐渐沿用下来。
1979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布了BSD Unix,被称为开放源代码的先驱,BSD许可证就是随着BSD Unix发展起来的。
BSD许可证现在被Apache和BSD操作系统等开源软件所采纳。
相较于GPL许可证和MPL许可证的严格性,BSD许可证就宽松许多了,一样是只需要附上许可证的原文,不过比较有趣的是,它还要求所有进一步开发者将自己的版权资料放上去,所以拿到以BSD许可证发行的软件可能会遇到一个小状况,就是这些版权资料许可证占的空间比程序还大。
QPL许可证 QPL是The Qt Public License的简称,是挪威一家机构创设的。
QPL许可证的基本要求是获得源代码、修改源代码,并可将修改从原始代码中分离出来;修改可以按照作者的意愿被组合到新版本中;二进制代码可以和原始代码同名,这一点对于动态连接库来说尤其重要;任...
常见的开源协议都有哪些
本文主要是针对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
Mozilla Public License MPLLicense,允许免费重发布、免费修改,但要求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软件的发起者。
这种授权维护了商业软件的利益,,它要求基于这种软件得修改无偿贡献版权给该软件。
这样,围绕该软件得所有代码得版权都集中在发起开发人得手中。
但MPL是允许修改,无偿使用得。
MPL软件对链接没有要求。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
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
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
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
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
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
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 GPL许可证是自由软件的应用最广泛的软件许可证,人们可以修改程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於这些程式的衍生作品。
必须在修改过的档案中附有明显的说明:您修改了此一档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
您必须让您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包括本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内含本程式的全部或部分所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在此许可证条款下使用,并且不得因为此项授权行为而收费。
LGPL Linux就是采用了GPL。
GPL协议和BSD,Apache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
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
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
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Public Domain 公共域授权。
将软件授权为公共域,这些软件包没有授权协议,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它。
zlib/libpng 只要不误传该软件的起源并保留原始发布的公告,任何人可以以任何目的使用该软件,包括商业应用 Artistic许可使作者保持对进一步开发的控制。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
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常见的开源协议都有哪些
展开全部 本文主要是针对几种开发者常见的开源软件协议的分析与介绍。
Mozilla Public LicenseMPLLicense,允许免费重发布、免费修改,但要求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软件的发起者。
这种授权维护了商业软件的利益,,它要求基于这种软件得修改无偿贡献版权给该软件。
这样,围绕该软件得所有代码得版权都集中在发起开发人得手中。
但MPL是允许修改,无偿使用得。
MPL软件对链接没有要求。
BSD开源协议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
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
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
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
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
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
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GPL许可证是自由软件的应用最广泛的软件许可证,人们可以修改程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於这些程式的衍生作品。
必须在修改过的档案中附有明显的说明:您修改了此一档案及任何修改的日期。
您必须让您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包括本程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内含本程式的全部或部分所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在此许可证条款下使用,并且不得因为此项授权行为而收费。
LGPLLinux就是采用了GPL。
GPL协议和BSD,Apache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
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
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
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Public Domain公共域授权。
将软件授权为公共域,这些软件包没有授权协议,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它。
zlib/libpng只要不误传该软件的起源并保留原始发布的公告,任何人可以以任何目的使用该软件,包括商业应用Artistic许可使作者保持对进一步开发的控制。
MIT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
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我用了别人的apache开源协议软件怎么写许可协议
) 需要给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规范。
2) 如果用户对代码进行修改,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进行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附有原始代码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以及其他原始作者规定的必须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Notice文件,则Notice文件须包含Apache Licence。
Notice文件也可以添加别的许可,但不能更改Apache Licence。
项目里面同时使用了GPL协议的和AGPL协议的软件源码,开源的时候...
展开全部 随着中国3G时代的来临,移动互联网以其丰富多彩的应用成为广大企业挖掘的下一个金矿。
作为新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主要是在开源软件和开放技术支撑下发展起来的,它的发展已经逐渐具备让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使用任何通信设备去做任何事情(5个“Any”)的能力。
从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的广大企业来看,无论是从芯片制造商到终端设备商,还是从操作系统厂商到应用软件开发商,都已纷纷“拥抱”开源软件,将其列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
发展开源软件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开源软件在全球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于开源软件的软件产品和服务日益成熟,应用也逐渐为用户所接受。
专家预计,到2012年,全球90%的企业和机构将有计划采用开源技术。
对此,Linux基金会执行董事JimZemlin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全球产业发展来看,Linux面临着三大发展趋势:第一是Linux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各领域中,比如,许多手机操作系统是基于Linux平台开发的;在服务器市场,Linux已经基本替代了UNIX操作系统;在高性能计算领域,Linux已经占到90%的市场份额。
第二是当前全球经济下滑给Linux带来机遇,据某全球调查公司调查数据显示,全球有超过75%的企业正在考虑或已经在使用Linux来降低成本。
第三是产业融合的大趋势也给Linux带来发展机遇,比如现在笔记本电脑与智能手机二者之间在性能、移动性、便携性等方面都在逐渐走向融合,这给Linux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开源软件推进联盟的统计显示,2008年中国Linux销售额已经达到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中国Linux操作系统的销售市场已从早期的政府教育领域开拓扩展到金融、邮政、电信、铁路、石油、航空等领域。
但我国开源软件产业也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开源社区方面,许多社区还处于无序和无目标的状态,存在着人气不足、人才缺乏和项目缺少等问题。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副主任邱善勤认为,提高开源社区水平还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资源整合问题,包括内容资源缺乏、开源软件类型单一以及技术人才分散等问题;第二,跨地域的技术开发问题;第三,统一技术标准问题,目前基于开源软件的数据库、中间件等商业产品很少,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十分迫切;第四,开源软件商业化问题;第五,人才培育问题。
移动互联网成下一个金矿 由于移动互联网主要是在开源软件和开放技术支撑下发展起来的。
从国际市场来看,众多的国际厂商纷纷加入到以移动互联网为背景的市场竞争中。
如英特尔在发布了针对上网本市场的Atom处理器芯片之后,正在积极推动Atom向智能手机应用的拓展;智能手机芯片厂商ARM也在依托其芯片在功耗方面的优势向上网本市场寻求突破。
软件方面,谷歌在互联网上建立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平台,目的在于掌握互联网,充分调控第三方在互联网上开发的免费的资源和应用程序。
以英特尔公司为代表的企业联盟也推出了Moblin软件(Linux操作系统)平台。
诺基亚也已推出开放的互联网操作系统平台,微软也将在智能手机、上网本,以及相应操作系统云计算平台上推出其新成果。
从中国市场来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也在建立相应的手机平台,中科红旗、中标软件等均在开发上网本Linux操作系统。
对于移动互联网的开放性带来的机会,中国开源软件推进联盟主席陆首群日前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开源软件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
第二,移动互联网的特点就是开放性,移动互联网的许多IT技术和通信协议主要是由开源技术构成的。
第三,互联网上大量的知识积累和文化积累,极大地丰富了开源社区网站的信息内容和应用资源。
但他同时指出,目前移动互联网还存在着安全认证等问题,这制约了网络交易的发展,而在移动应用的时候,相关通信协议也有待完善。
谷歌Android工程师苏哲也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现在的产业环境需要一个基于开放标准的开放系统平台,未来移动产业会建构在这个开放的平台上。
因此,谷歌推出了基于Linux内核开发的Andriod操作系统平台,其中使用了很多开源组件,Andriod在设计的时候就是以移动业务为中心,很多设计、理念都是面向移动设备。
此外,谷歌还发起成立了开放手机联盟,一些移动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中间件提供商以及电信运营商都参与其中,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也都是联盟的成员,联盟的目标是共同推动开放平台。
中国厂商需把握机遇 开源软件在给产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中国IT厂商带来发展机遇。
前不久,英特尔公司面向中国市场正式推出开放、开源的Linux操作系统平台Moblinv2.0公开测试版,该软件平台可使所有软件厂商基于它开发不同的应用、服务,其载体主要为移动互联网设备(MID)、上网本/上网机和嵌入式系统等终端。
据悉,英特尔已经与中国本土的合作伙伴,包括中科红旗、中标软件、百资信息科技等公司,在Moblin平台上共同开发了一系列的操作系统,以及包括车载导航、视频、数字医疗、通信、游戏等各种应用。
“在移动互...
怎么证明代码是开源还是不开源
是否开源,要看源码发布的授权协议。
1.BSD开源协议(original 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Original BSD license)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
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
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 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
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2. Apache Licence 2.0(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Apache License, Version 1.1、Apache License, Version 1.0)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
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
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
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3.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
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
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
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
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4.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LGPL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
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
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
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 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
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5.MIT(MIT)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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