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即将过去的 2017 年,AlphaGo 与柯洁的再次对战、Google AI First、百度 All in AI 带着无人驾驶上五环等让我们迎来了人工智能前所未有的火热,连同的,还有层出不穷的智能音箱。
而春风得意的摩拜、ofo 则带来了持续一年的共享单车大战,小米与 iPhone 开启了全面屏手机时代;更有比特币突破 2 万美金,许多开发者都加入了或人工智能或区块链的阵营……
回首过去一年,每位互联网从业者都有自己的感悟,那么,当一年将尽之时,我们是否扪心自问过,2017自己过得好么?所从事的领域是否处于行业的风口,亦或是行业泡沫即将破灭?熟悉的语言是否仍是主流,知识储备是否满足行业的发展,要不要转行去做 AI?又如何缓解巨大的工作压力,薪资是否可以更上一层楼……
如此多的困惑,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是否已经有了答案?我们回首过去三年,同时总结 2017,从薪资到具体的技术领域,有了许多发现,希望能够为你带来一定的价值参考。
都说程序员高薪,可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回顾过去,通过CSDN公布的开发者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有近5成开发者月均收入过万,其中近7成来自一线城市。作为相对高薪的一大群体,软件开发者们的平均工资相比上一年均有所增加,月薪在1万元以上的开发者占总体数量的45%,较上一年度上升了12%,其中月薪在2万以上的开发者数量同比增长67%。

在2016年,7成以上的软件开发者月薪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增长,近6成的开发者月薪增长幅度在3000元以内;近2成的开发者工资增长则在3000元以上。

但是,与薪资同时增长的,还有极大的工作压力。97%的开发者或多或少都会感受到来自工作上的压力,其中4成以上的开发者会频繁地感受到来自职场的压力,更有10%的开发者认为自己时刻处于压力之中不得缓解。

热门技术领域薪资优势明显,专业技术人才缺口较大
以2016年千播大战之时为例,无数开发者都投身到了直播应用开发中,调查结果显示,当时直播平台的开发者月薪主要集中在1万元以上,直播类开发者月薪在2万以上的占比高于软件开发者整体水平,其薪资涨幅也超过软件开发者综合水平。不难看出,热点行业薪资依旧是高于传统行业。

而在近两年,比直播更热的是人工智能技术,事实上,从1956年人工智能成为一门学科至今,人工智能发展经历了几次起落,正如前文所说,AlphaGo之战与众多巨头进击 AI 让AI 专业人才的需求无限放大。

但是,专业人才代表着生产力,高质量的数据是生产资料,这两者依然是制约企业人工智能应用能否有效落地的关键因素。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在CSDN 过往的调研中,有 58% 的企业表示缺乏专业人才,还有 40% 的企业亟需高质量数据资源。

而在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企业中,我们发现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机器学习技术被企业大量使用。其中,近4成企业在利用深度学习技术,通过构建深层神经网络来实现自动反馈和优化预测模型的目的。每一类机器学习算法都有对应的应用场景,企业需要同时掌握运用多种算法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分布式计算引擎Spark则是企业使用最多的机器学习框架。Spark专注于数据计算,具有内存计算速度快、运行时间短等特点,且生态系统丰富。随着Spark版本演进越来越成熟,它能更好地适用于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等需要迭代的算法中,由此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占28%。而在深度学习框架使用方面中,Caffe、TensorFlow位居前列。

人工智能对应用的促进,其根本原因在于能够提升效率并降低成本,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各行各业的人工成本越来越高已成事实,提升行业效率、降低成本的人工智能在广泛渗透并逐步取代过去人工的方式,必然会成为越来越明显的趋势,而这种路径应该是从行业智能程度由低到高开始逐步替代。首先,代替体力劳动为主脑力含金量不高的工种,其次,逐步替代脑力含金量高的行业,这是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目前还处于比较初期的发展阶段,所以替代有个过程。
移动应用开发是否真的OUT了?
由于AI、区块链等领域的大热,让此前一直处于风头之中的移动开发落寞了,早在李彦宏便言“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结束”,也是受整体大环境影响,不少开发者自嘲从事移动应用开发已经OUT了。
但事实上,智能手机更为广泛的普及与运用,促使了移动应用开发类别呈现出更为细化的趋势,针对消费者生活、工作细节的各类应用纷纷涌现。调查结果显示,从2014年至2016年,从事移动应用开发人群逐年增长,从2014年的19%到2016年的33%,增长了近一倍。

但移动应用开发也面临着诸多难题,通过过去的调查数据我们发现,移动应用终端适配是移动开发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而把用户需求产品化并能够盈利是移动应用面临的最大挑战。还是要感慨一句,即使是人工智能大热的今天,Android 极其严重的碎片化问题依然无解,Android 开发者们依然要面对着非常复杂多样的屏幕适配工作。

移动应用终端适配是移动开发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把用户需求产品化并能够盈利是移动应用面临的最大挑战
移动应用开发领域,在2016年开发者仍然呈增长趋势,但是2016年开发者跨平台开发增长趋势比较明显。此外,关于支付、测试、推送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而随着应用场景越来越多,其发展还会越来越成熟。
那么,在2017年,整个互联网下技术与开发者们又有了哪些新变化?
在简单回顾过去的中国软件开发者现状后,我们不禁很好奇在 2017 年从技术、企业到开发者个人都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移动应用开发是否从连续几年的稳步增长开始跌落?人工智能是否将持续增长?薪资增幅有多大?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软件开发者整体现状、应用开发技术以及开发工具、平台状况和发展趋势、薪资情况等,由此更准确地绘制出中国开发者整体图谱,同时也为未来 IT 行业趋势和人才发展提供指导,CSDN 从 2000 年开始发起调查并发布年度中国开发者白皮书,白皮书中的数据已成为众多企业和专家进行相关策略制定和未来趋势判断的重要依据。
在此,特别邀请所有的开发者小伙伴们,花上几分钟的时间一起来填写这份年度开发者调查问卷(扫描文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填写,调查链接:http://bss.csdn.net/cview/reg/?project_id=3645&identy_id=1890)。
为了感谢您的支持,调查结束后 CSDN 将根据用户填写的项目数量,随机抽取产生获奖者,获奖名单预计在 2018 春节前通过 CSDN 官网、CSDN新浪官方微博以及 CSDN 微信公众号公布。
同时,在调查报告正式发布时,参与其中的小伙伴还将率先获得最新鲜的“2017中国开发者白皮书”电子版,了解行业热点与技术趋势快人一步!
如何看待cdsn2016年度中国软件开发者白皮书
2016年中国软件开发者大调查针对软件开发技术、应用开发领域等方面对调查问卷进行了重新设计,同时还新增加了VR、直播、人工智能等新兴软件开发领域的相关调查,更能体现中国IT业、尤其是软件开发领域的发展现状。
怎么才能在中国APP Store 和美国APP Store切换
步骤如下:
1、在桌面点击设置,
2、在左侧边栏先点击【iTunes Store与App Store】,再点击【Apple ID:】,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取【查看Apple ID:】,
4、点击【Country/Region】(国家/地区),
5、先点击【中国】,再点击【Next】(下一步),
6、在阅读【条款与条件】后,点击【同意】,
7、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同意】,
8、填写你购买苹果收费软件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卡信息,若使用原卡,只需输入【安全码】后,点击【下一步】,
9、在右上角点击【完成】。到此步,所有设置已全部完成。赶快去APP看看吧*^__^*
10、中国商店终于回来了耶!!!
扩展资料:
中国定价
从2011年11月18日起,中国的App Store正式采用人民币支付。以下是常用价格对应表:0.99美元对应6元人民币,1.99美元对应12元人民币,2.99美元对应18元人民币,3.99美元对应25元人民币,4.99美元对应30元人民币,5.99美元对应40元人民币,6.99美元对应45元人民币,9.99美元对应68元人民币,11.99美元对应78元人民币,15.99美元对应108元人民币。
2013年夏季,苹果开启中国区新价格:8元。但同时苹果没有上调6元的基础价格,仅是增加了一个新的价位。
2014年11月17日,苹果宣布旗下应用商店App Store中国区开始提供中国银联支付业务。
2014年11月19日,中国区App Store应用商店出现1元应用,当时曾有消息称这是短期促销行为,不过苹果公司已经正式宣布,人民币1元及3元将是中国区应用商店的新定价,作为一个永久价格选项。苹果公司介绍,关于定价:“开发者一直可以对他们的app进行相应的定价,现在我们非常高兴可以为他们推出新的定价选择。”也就是说,1和3元将是中国区应用商店的新定价,而不是短期促销行为,其他国家的开发者向中国运营商商店提交应用的时候都可以选择这两个新的定价区间。
开发一个别人已经开发出的程序软件违法吗
应该是不违法的,只能说创意相似!
给您提供一些关于软件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到你!
软件知识产权是计算机软件人员对自己的研发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由于软件属于高新科技范畴,目前国际上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还不是很健全,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与硬件相关密切的软件设计原理还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就是人们对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统称为"工业产权"。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的外延在不断扩大。
软件知识产权是计算机软件人员对自己的研发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由于软件属于高新科技范畴,目前国际上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还不是很健全,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与硬件相关密切的软件设计原理还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二、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 著作品版权:将研发成果中的文档、程序或其他媒质视为作品,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2) 设计专利权:应用端的工程技术、技巧性设计方案,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3) 形式表现商标权:产品名称、软件界面等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三、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 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四、关于软件著作权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将包括程序和文档的软件作为一种作品。但实际上对于软件的保护是一个综合的保护,还可以通过专利法、合同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不同的方法来进行保护。
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不论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均享有著作权。按照WTO规则,协议国之间的版权互相认可。
考虑到软件作品的特殊性,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依据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软件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但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版权登记材料法律上是认可的。
五、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内容
软件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这是法律授予软件著作权的专有权利。人身权是指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财产权是指使用权、使用许可和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本条第(三)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转让权是指权利人向他人同时转让使用权、使用许可和获得报酬权,即将所有的财产权让予他人。
六、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软件的开发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财力的投入,软件本身是高度智慧的结晶,与有形财产一样,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提高开发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打击侵权盗版,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建立一个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市场环境是政府的意向,也是软件企业的愿望,它将关系到软件产业的发展和软件企业的存亡。
七、软件版权的保护级别
1) 原版软件(普通保护)
2) 共享软件
A、共享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的定期限试用软件。
⑴ 共享软件的主要分发途径
① 通过展销会分发
② 通过公告牌网页分发
③ 从一个试用者传给另一试用者
⑵ 共享软件的内容
共享软件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码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软件程序中。
B、共享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定期限免费试用
共享软件通常包括一个"简介"(reaadme)文件或开放式菜单表明这个软件是共享软件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汇款的声明。在声明中约定的期限内,用户可以免费试用共享软件。
⑵ 试用到期后购买使用权或停用
有些共享软件在试用期结束后自动锁住软件功能;另一些则未加过期锁保护。不论如何,试用期后继续"试用"便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
⑶ 仅限试用
① 在试用期间(未购得版权所有者许可),对共享软件开发新的应用是非法的。
② 许多电脑书附有共享软件盘,这只是共享软件分配体系的一部分,购买书并不等于购买了所附的共享软件。
⑷ 禁止牟利分发
试用者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共享软件进行牟利。
3) 免费软件
A、免费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免费使用的弱保护软件。
免费软件的分发途径与共享软件相类。
B、免费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饮水思源"准则
用户的任何源于免费软件的开发应用也必须作为免费软件。
⑵ 禁止牟利分发
非版权人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免费软件进行牟利。
4) 公有领域软件
A、公有领域软件
公有领域软件又称自由软件,是一种被版权所有者明确放弃作品财产权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软件。
⑴ 允许通过复制、分发自由软件牟取经济利益
⑵ 对自由软件的二次开发成果的产权归二次开发者所有
⑶ 基于自由软件而进行的应用开发,开发者拥有应用成果的所有权
B、特别规定
⑴ 一般认为,原始自由软件的版权所有者并未放弃著作人身权。
⑵ 凡符合下列各项之一者,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八、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九、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单位和公民。
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归软件开发者所有。软件开发者通常是指进行实际的组织、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以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
1、合作开发:开发者共同享有(合同、协议的除外)
(1)可分割:单独享有权利;行使时不得侵害整体著作权;
(2)不可分割:开发者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2、委托开发:双方合同约定,没有限定合同的,权利归开发者(受委托者)所有;上级部门或政府下达的任务,按同样情况处理。
软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单位。
十、软件著作权的使用许可
1、使用许可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一种无形财产,因此可以同时为多数人占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权"的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体现使用许可。
所谓软件许可,是指软件权利人与软件使用人之间通过订立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依照这种协议,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权,但可以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软件产品。
软件使用许可不同于软件权利转让,不发生著作权的转移或者著作权人的变更。
2、使用许可的种类
按照被许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权和排他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授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独占性,权利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软件;
(2)排他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授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独占性,权利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该软件;
(3)普通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授权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独占性,权利人可以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软件。
十一、软件使用许可的特点
使用软件的设备、环境
(1)单机使用许可
通常,在市场上购买一套软件所获得的只是将该软件安装在一台计算机上的使用许可,这种只能在一台机器上安装的使用许可就是单机使用许可。安装在服务器上的除外。
(2)场地使用许可
指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特定场地内的所有计算机均可使用其软件。一项场地许可可能包括多份软件的优惠价格或者允许对特定软件进行无数次复制;许可费用可能根据网络的节点数或者文件服务器的数量对价格进行调整。当单位拥有许多计算机时,如果采用单机许可则需要购买很多软件,而获得场地许可要经济的多。但获得场地许可必须直接与软件著作权人联系。
(3)打印设备
一些打印软件如字体或者字库等,既可以安装在计算机上,也可以集成在打印机的芯片中,所以,这类软件许可方式有两种,一是基于计算机的使用许可,二是基于打印机的使用许可。目前汉字打印机中都安装有中文字库软件。
基于计算机的使用许可是指所有安装这类软件的计算机都需要获得使用授权许可;基于打印机的使用许可是指一个使用授权许可允许软件安装在所有使用这台打印机的计算机中。
2、关于被许可人
(1)单人许可
单人许可是指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只能由某个特定的人使用。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一个单位(法人)可以申请单人(位)许可,有点类似于场地许可,如果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使用单人(位)许可更合适。
通常,获得单位许可后,单位可以无限制地使用该软件,但是其使用条件一般需要每年续签。
(2)多用户
分为网络许可、并行许可、开放式许可。
网络许可,在网络环境下,根据可以使用该软件的计算机数量确定。
并行许可,在网络环境下,根据最多可能同时使用该软件的计算机数量确定。
开放式许可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向用户发放的使用许可数超过其提供的安装载体数。例如提供一套资料,发放十个使用许可。
3、关于被保护对象
(1)捆绑式
捆绑式销售就是软件著作权人将一些程序组合成程序组打包销售,这类软件不允许分开安装和分开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一般包含文字、表格、演示等处理软件,不同的组合就有个人用户版、企业版等。有时两个独立包装的产品也会组合吸收,如WPS office + 金山毒霸,这种情况要看事先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理解为产品促销,不属于捆绑式销售。
(2)共享软件
共享软件是一种软件著作权人通过展销会、公告板等方式免费向使用者或者公众分发的软件,这种软件往往具有该软件正式版本的部分或者全部功能,使用者可以通过使用该软件熟悉其使用方法或功能,但可能有使用时间的限制。
共享软件是需要付费的,在共享软件的介绍文件或菜单中通常会注明该软件是共享软件、付款说明。
(3)自由软件
自由软件是一种不需要支付许可费用的免费发行软件。与共享软件的发行方式大致相同,但最终用户却不需要支付费用,同时自由软件的源代码通常是公开的,著名的如LINUX。自由软件不能为了获得利润而发放,并且任何基于自由软件的二次应用开发必须作为自由软件。
(4)版本升级
通常一种软件的功能都在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其外在的表现即为版本的不断升级。一般而言,版本号越高,软件的功能越强。用户为了获得更新版本的软件可以直接购买一套完全的、可独立运行的更新版本的软件(完整版),也可以购买旧版本的升级版。
完整版:您可以继续使用以前的版本;也就是您可以用新旧两套。
升级版:您只有一套软件授权,您只可以用新的或用旧的。
一般情况下,购买软件不包含免费的版本升级;有时,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例如在新版本推出前夕,著作权人会承诺给予一定时间或一定次数的免费软件升级服务。
还有些软件,如杀毒软件,著作权人会提供数据更新服务。
十二、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
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受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
(1)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
* 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
* 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一旦持有者丧失对该软件的合法持有权时,这些备份复制品必须销毁;.
* 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协议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文本。
(2)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的复制,可不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使用时应当说明该软件的名称、开发者,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依本条例所享有的其他各项权利。该复制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收回或者销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者向他人提供。
课堂教学一般是指面对面的、教师范围内的课堂教学;科学研究一般是指非商业性的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也仅指具体执行公务的行为,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复制有关当事人的软件等,并不是说国家机关在一般的办公行为中就可以随便复制他人的计算机软件。
2、法定许可
指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按规定支付报酬。
十三、软件使用者有何权利
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
(2)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协议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文本。
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的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使用时应当说明该软件的名称、开发者。
十四、计算机软件为何要版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不论是否发表该软件,都享有著作权,而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因此进行软件版权登记的好处是:
1) 帮助权利人在发生纠纷时主张权利提供的有力证据;
2) 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3) 配合政府机构实施管理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企业亦可享受免税待遇;销售自有知识
十五、软件盗版
任何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软件进行复制、传播的行为,或以其它方式超出许可范围传播、销售和使用软件的行为,都是软件盗版行为。盗版是侵犯受相关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的性质决定了软件的易复制性,每一个最终用户,哪怕是初学者都可以准确无误地将软件从一台计算机拷贝并安装到另一台计算机上,这一过程非常简单,但不一定合法。备份以外都任何软件复制行为都是违反版权法的。
十六、软件盗版的主要形式
(1) 最终用户盗版
当企业或机构("最终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或未经授权而复制软件时,便是最终用户软件盗版行为,并构成侵权。
最终用户软件盗版有以下形式:
* 未经软件许可协议许可,在一台或多台计算机上运行他人软件;
* 拷贝磁盘不是为了存档的目的,而是进行再次安装和分发;
* 不具有可进行升级的合法版本,但却利用升级机会;
* 利用取得的教育用或其它限制使用的非零售版软件,其许可协议规定不能向单位出售或由单位使用;
* 在工作场所内外交换软件磁盘。
请注意,用户购买了一套正版软件,并不意味着他就可以在两台或多台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该软件,这取决于软件许可协议授予他的权限;一般情况下,正版软件的一个使用许可,是只可在一台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
(2) 购买硬件预装软件
计算机硬件经销商为了使其所售的计算机硬件更具有吸引力,往往在计算机上预先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即为"硬件预装"。"硬盘预装"的行为,一般出现在硬件销售商中,但目前在某些计算机生产商、系统集成商和独立软件开发商中也存在"硬盘预装"的情况。
如果计算机销售商为吸引顾客购买其计算机产品,在未经正版软件厂商授权的情况下将软件安装到计算机硬盘中,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软件版权拥有人的侵权。这种情况用户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非用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购买硬件时也购买了合法的软件。所以,如果计算机销售所销售计算机中已经预装了软件,那么用户应该向计算机销售商索要软件许可协议、原始光盘、用户手册等相关文件和收据。
(3) 客户机-服务器连接导致的软件"滥用"
通过客户机-服务器的形式连接多台计算机,用户可以调用存在局域网内的软件。服务器软件的使用许可一般对服务器用户的数量有明确的限定,或者要求用户取得单独调用的许可。由于客户机的终端用户在形式上并不是直接复制软件,而是一种超越许可范围的使用,这种侵权形式更需要引起单位用户的警惕,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4) 盗版软件光盘
仿制是通过模仿享有版权的软件作品,并进行非法复制和销售。
对于套装软件,常常可以发现装有该软件程序的仿冒版光盘或磁盘,以及相关的包装、手册、特许协议、标贴、登记卡和防盗密码等。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通过注意以下几点来防止误购仿冒产品:
* 购买时仔细检查产品的真伪;
* 到诚实守信的经销商处购买;
* 在购买时确认软件包括有全部用户材料和特许协议。
授权采购软件的部门应该知道有以下有关情况的常常是仿冒软件:
* 软件价格大打折扣,低得让人难以置信;
* 软件以光盘大全的形式经销,无一般合法产品所附带的材料和包装;
* 软件无生产厂家的标准防伪标识;
* 软件无一般合法产品所附带的原始使用许可协议或其它材料(如用户登记卡或手册);
* 软件的包装或所附的材料为复印件或印刷质量很差;
* 光盘呈黄金色(由可复制光盘刻录而成),而正版软件光盘的特点是呈现银白色(系只读光盘);
* 光盘包含不只一个生产商的软件,或者含有一般不"成套"出售的程序;
* 软件由不能提供合法产品正当担保的经销商通过邮购或在线方式经销等。
(5)互联网在线软件盗版
随着互联网络的普及,在线软件剽窃变得更加流行。不法之徒经常在互联网的站点上刊登广告,出售仿冒软件。另外,他们还经常将未经授权的软件上载到网络上,供网络用户从网上下载。用户下载并使用这类软件也属于违法。
一些共享软件允许下载试用,但在使用一定时间或次数后,应该付费。
十七、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如果有侵权行为,将依情节轻重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包括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处以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或者总定价的5倍的罚款等;
3、刑事责任:复制或销售侵权产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处三年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有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十八、如何避免使用盗版软件
1、向员工提供正版软件
单位首先要给员工提供正版软件,这是问题的关键,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估计单位的软件需求;
.对每台计算机建立对应的软件统计表,列出机器中已经存在和未来需要的软件;
.提供正版软件来满足每台机器统计表的要求;
.对软件作出合理的预算;
.及时向员工提供所需软件;
.合理估计员工的需求,提前制定计划加以满足。
2、防止复制及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单位还应当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员工使用盗版软件,以免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确保及时提供正版软件;
.坚持使用正版软件并广泛教育员工;
.指定专人负责软件的合理使用;
.对软件的购置进行登记;
.定期检查单位所有计算机的硬盘,确保所有程序为正版;
.对员工的盗版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没东西?
请问,中国十大著名的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公司?
中国十大著名的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公司有:
1、北京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2003年引进外资,成为中外合资企业。新生代从1998年开始持续跟踪和监测中国市场的变迁,记录中国市场风云变幻,提供市场和消费者洞察,协助客户在商战中制定成功决策。连续研究:连续性的、年度的与单一来源的大众市场研究与分众市场研究。媒介研究:平面媒体研究、电波媒体研究、户外媒体研究、网络媒体研究、新媒体研究。消费研究:行业与市场分析、销售研究、营销研究(品牌/产品/价格/广告/促销)、消费研究、客户满意度研究。
2、北京捷孚凯市场调查有限公司(GFK)
总部位于德国纽伦堡的GfK集团,是全球五大市场研究集团之一,拥有80年的发展历史。,2005年,GfK集团全球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欧元,在全球拥有超过6000人的全职员工,在6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20多个分公司和分支机构。GfK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研究业务,涉及专项研究、医疗保健研究、消费电子零研、消费者追踪、媒介研究等五大领域。
3、零点研究咨询集团(Horizon)
中国专业研究咨询市场的早期开拓者与当前领导者之一,旗下“零点调查”(专项市场研究)“前进策略”(转型管理咨询)和“指标数据”(共享性社会群体消费文化研究)和“远景投资”(规范的投资项目选择与运作管理服务),提供专业调查咨询服务零点调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的研究服务,业务主要定位在消费者研究、品牌研究、评估性研究、产品与营销研究四大研究领域。
4、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ccidnet)
赛迪顾问凭借自身在行业资源、信息技术与数据渠道等竞争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公共政策制定、产业竞争力提升、发展战略与规划、营销策略与研究、人力资源管理、IT规划与治理、投融资和并购等现代咨询服务,服务对象既包括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与各类开发区,又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用户。
5、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zwzyzx)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于2008年,经历近8年的发展,拥有八年来对各行业追踪研究的海量信息数据积累与调查研究经验,可为客户提供全面、权威、公正、客观的产业市场情报和调查研究服务,现已成为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及服务商。
6、上海尼尔森市场研究有限公司(AC-Nielsen)
尼尔森公司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媒介和资讯集团,尼尔森公司为私营公司,其业务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提供全球领先的市场资讯、媒介资讯、在线研究、移动媒体监测、商业展览服务以及商业出版资讯。
7、策点市场调研有限公司(CCMR)
策点市场调研公司是国内最具竞争力的跨行业市场研究公司。策点调研着力于基础市场数据的采集,为企业决策提供支持,从而让企业更了解市场。策点最大的优势是用最优惠的价格给予企业最真实的数据。擅长领域为满意度研究、消费者研究、政府服务研究、市场进入研究、新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专项研究、行业研究等。
8、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CSM)
媒介研究是CTR和TNS合作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电视观众收视调查网络,提供独立的收视率调查数据。致力于专业的电视收视和广播收听市场研究,为中国大陆地区和香港传媒行业提供可靠的、不间断的收视率调查服务。
9、易观国际(Analysys International)
易观国际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互联网和互联网化市场卓越的信息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每年为来自于全球的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厂商、电信运营商,行业用户、投资机构、政府部门的高级主管,提供包括订阅制的EnfoDesk™资讯平台和EnfoGrowth™专项咨询在内的信息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
10、北京特恩斯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TNS)
由原TNS合并而成的TNS中国是中国专项市场研究公司中的佼佼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市场洞察和基于调研的商业咨询,以帮助客户做出更具成效的商业决策。在消费品、科技、金融、汽车等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而深刻的专业市场调研服务和行业知识,并拥有一整套先进独特、覆盖市场营销和商业运营所有环节的商业解决方案,其中产品开发与创新、品牌与沟通、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零售与购物者研究和定性研究等更是公司的特色强项。
公安局用手机开发者选项能查到什么
四、开发者选项允许模仿位置是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某些定位软件(一般为地图软件)做测试的时候使用的,功能是模拟手机目前所处的位置(比如手机当前实际位置在中国,但测试软件时要求测试条件为美国,就可以使用该功能进行测试软件模拟定位)。
五、建议你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六、1、打开手机的“设置”,然后点击“关于手机”,再连续点击“版本号”四次以上,屏幕下方会连续弹窗,最后的弹窗会提示你已处于开发者选项。
七、2、再返回手机的“设置”,进入“其他高级设置”,下拉,在“辅助功能”下面就是“开发者选项”,点击进入即可。进入“开发者选项”后把USB调试的开关开启即可连接电脑
(急!)对日软件开发,有前途吗?个人应如何发展?
呵呵,你在大连,上海这些城市找工作比较容易哦。因为对日外包比较多。
我对你的问题一个一个的回答:
1。对日软件开发就是外包吗?
对日软件开发有两种:
1。你去日本进行软件开发。
2。你在对日外包的软件公司(国内的软件公司,不过是给日本做外包的。就是日本的软件企业将业务委托给国内的软件公司,不知道你明白了不)
2。请问我是不是该找日本外包企业?这条路该怎么走呢?以后如何发展?
基本上根据你的专业和日语水平你可以去日本作it,收入比较高,也可以在国内找对日外包的公司。非常容易找的。
3.我听说做外包的锻炼不到技术,而且很累?
外包不是没有技术,而是没有核心技术。(任何Coding都是需要技术的,你以最短的代码写出了最完美的功能,也是你技术的体现。可是外包接触不到核心技术,比如核心的算法等等。这些非常有价值的东西都掌握在客户手中,他们不会轻易给你的,你只能用到他们的DLL(库)。当你的coding非常熟练了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已经到了技术的瓶劲了。因为构架,算法等,你始终没有深入过。这个就是人们所说的外包没有技术的含义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外包你都不能深入他们的技术。这里指的就是大多数情况了。因为大多数客户只会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别的公司。
4.走上管理层以后会不会轻松一点呢?
it员工的晋升,大企业一般都是双管道的.就是如果你技术非常好,可以在技术类职位体系中晋升;如果你善于管理(有很多理论的哦),沟通,外语能力比较强,那么可以做PM,往管理方向发展.说实话,没有轻松的,coding的时候,虽然累一点,但是压力稍微小一些。做Manager的时候,压力就比较大了,来自项目,客户的压力会非常大,但是管理岗位上身体应该不是很累了。不会加很多班了。呵呵。
要是觉得我的回答还不错的话,请采纳哦。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发消息。希望能帮到你。
我负责开发软件 对方负责销售 有几种合作模式
你们按4/6或者5/5分成就好了,如果软件没有增值业务的话,也就只能这样。
为了保证你的收入,每台机安装你的软件,都需要安装码,这个安装码只有你能生成,带来商卖几个安装码,你收入就是多少,比较有保障。
我需要具体的合作方案
百度一下,搜索一份软件销售合同~按照自己的思路修改下~网上太多了~·无法粘贴完整版的,这是个大概,你看一下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甲方软件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交通收费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经销商资格及内容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授予乙方为______软件在______地区的销售与服务权。乙方负责该区域的软件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工作。
3.本协议有效期 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产品及价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营销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可向客户进行演示的试用光盘;
2.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向甲方公司指定账户汇款;
3.到汇款或者是传真汇款底联,甲方向乙方提供注册码或加密狗;
4.甲方在售前售后协助乙方为客户提供服务。
5.政策:由于经销竞争要以超低价格出售产品时,乙方须填制“特价销售申请”甲方为乙方提供特价销售政策。
四、双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与职责
1.1 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及时为乙方提供完整产品;(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加密狗等)。
1.2 甲方负责乙方的技术支持工作,并有义务为乙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培训。甲方有义务远程指导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1.3 甲方若有任何业务消息(广告消息、价格变动等)将及时以电话、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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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春秋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