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include #include///初始化学生数据 head->////////// ///////// float yy;////////////// score sc1;///////*函数声明*//*学生数据类*////// struct score *next;/////*学生成绩结构体*//iomanip>using namespace std;int amount=0;//};////*主函数*/显示数据void readin(student *head); //////// //////// /////////iostream>///////////取数据void display(); ////// cout>x; if((x>='0'&&x>z; while(z!='0'&&z!='1') { cout!!!!!!!">z; } switch(z) { case '0': search1(head);break;//按姓名查询 case '1': search2(head);break;//按学号查询 } cout文件中的所有信息!!!!!!\n"; cout>c; if (c='y') { amount=1; file[j]=new ofstream("F:\\课设\\总评成绩.txt",ios::out); } cout的信息\n ";}/////////////////////////////////*显示学生数据*////////////////////////////////////////void show(student *head){ student *stu=head; coutnext!=NULL) { (*stu).sc3.yw=((*stu).sc1.yw)*0.30+((*stu).sc2.yw)*0.70;//总成绩计算 (*stu).sc3.sx=((*stu).sc1.sx)*0.30+((*stu).sc2.sx)*0.70; (*stu).sc3.yy=((*stu).sc1.yy)*0.30+((*stu).sc2.yy)*0.70; (*stu).sc3.wl=((*stu).sc1.wl)*0.30+((*stu).sc2.wl)*0.70; (*stu).sc3.hx=((*stu).sc1.hx)*0.30+((*stu).sc2.hx)*0.70; (*stu).sc3.sw=((*stu).sc1.sw)*0.30+((*stu).sc2.sw)*0.70; stu=stu->next; cout<<"| "<<setw(9)<<(*stu).mun; cout<<" | "<<setw(6)<<(*stu).name; cout<<" | "<<setw(4)<<(*stu).sc3.yw; cout<<" | "<<setw(4)<<(*stu).sc3.sx; cout<<" | "...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怎样填写班级名称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班级编码规则: 4位入学年份+1位学段编号+2位班级编号,其中学段编号为1- 小学,2-中学。
例如:当前年份为2015年一年级,则一年级班号为2015101表示2015年入学1班,2015102表示2015年入学2班;二年级班号为2014101-2014112表示二年级1班至12班, 2015201表示中学一年级1班(2015年入学)。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2012年秋季学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
该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对解决农村“控辍保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学生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怎样查找无...
我们是这样操作的,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数据维护”,在学校年级班级中点击该生所在的班级,在右边“学籍数据维护”下选中该生,再点击右上角的“维护”,进入该生的基本信息表后,点击图片位置下方的“浏览”按钮,进入保存该生相片的文件夹并选中相片,点击“打开“,回到”基本信息“界面,最后点”上传“即可。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如何导入照片
我们是这样操作的,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数据维护”,在学校年级班级中点击该生所在的班级,在右边“学籍数据维护”下选中该生,再点击右上角的“维护”,进入该生的基本信息表后,点击图片位置下方的“浏览”按钮,进入保存该生相片的文件夹并选中相片,点击“打开“,回到”基本信息“界面,最后点”上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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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十堰市境内所有承担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教育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学生电子学籍管理。
第二章 入学和建档第三条 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
对已有电子学籍档案的学生小学升初中的情况,参见后述升学说明。
第四条 班级建档。
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其编码规则为:12位学校代码+4位一年级入学年份码+3位班级顺延码,计19位数字。
如:4203010010011998001。
第五条 新生建档。
各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相关说明如下:A. 学生编码。
学生编码是识别学生的唯一标识号,学生转学、借读、升学等学籍异动均不改变学生编码。
学生编码在新生新建档案时由系统自动分配。
学生编码规则为:19位班级编码+3位学号顺延码,计22位数字。
如:4203010010011998001001。
B. 学生类型属性。
是指非普通就读生(随班就读、借读生、残障生等),新建学生档案时,务必录入正确。
C. 姓名。
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原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
D. 学生所在班级、民族、出生日、是否民工子女、是否独生子女等信息,务必全部录入准确。
E. 监护人建档。
每个新生建档后,必须再建立该生的家庭档案,至少要录入一个监护人的信息。
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
F. 学生照片上传。
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必须给该生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数码照片。
第六条 贫困生的认定与取消,由学校管理员提出认定或取消申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三章 学籍异动流失(辍学)第七条 学生流失由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注明流失原因,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转学第八条 转出转入学校都在本市的,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有关程序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指定转入学校及班级,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同意接收后,经学籍异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该学生的电子学籍自动进入转入学校。
第九条 由其它省市转入,由于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学生的电子档案,只能按新生为其新建电子学籍档案,参见前述新生入学和建档。
第十条 由本市转至外省市,由于转入学校及班级在系统中不可见,只能按流失处理,选择流失原因为“转至市外”,并在备注栏目注明“转出至。
。
。
。
省或市”,上级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借读第十一条 参见前述学生类型,将学生的类型更改为借读生。
退学第十二条 按流失处理,记录正确的流失原因。
留级、跳级第十三条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落后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留、跳级的相关规定,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休学、复学、死亡第十四条 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建有档案的流失学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时,均应按复学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再为其建立新的电子档案。
由需复学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将该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复学后到其他学校就读的,按前述转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第十四条 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达3个月以上,可办理休手续,由学校向休学审批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六条 第十五条学生死亡,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生流失栏中注明。
毕业、结业、肄业第十七条 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期满,成绩符合毕业、结业规定,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毕、结业申请,并填写正确的毕业证书编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升学第十八条 有电子学籍的小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后无需再为其重新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1.小学将已毕业的班级直接设置为已毕业状态即可。
2.初中学校根据招生情况,新建需要的班级。
3.初中学校按招生规定将属于在本校就读的学生选定,指定正确的班级后,学籍管理系统自动完成新生电子档案录入。
4.初中升高中,由另外的中考考试与招生系统进行管理。
第四章 基本信息的日常维护第十九条 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或初始建档时发生错误(如重新分班、学生依法更改姓名或信息录入错误)时,学校必须及时进行修改,保证系统中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 学生法定临护人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学籍管理员必须及时在系统中予以修改更新,正确反映监护人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学生照片的更新上传。
照片与文字信息不符,如果能够置换学生照片来更新,应先分别在系统里下载学生的照片保存后,重新上传覆盖,使文字信息和照片一一对应。
如果找不到与文字信息对应的照片,要及时上报并补照后上传。
第二十二条 班级的毕业和解散。
现有班级因为毕业、重新分班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学校管理员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三条 转入学生的接收确认。
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后,转入学校...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照片用什么软件来采集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十堰市境内所有承担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教育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学生电子学籍管理。
第二章 入学和建档 第三条 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
对已有电子学籍档案的学生小学升初中的情况,参见后述升学说明。
第四条 班级建档。
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其编码规则为:12位学校代码+4位一年级入学年份码+3位班级顺延码,计19位数字。
如:4203010010011998001。
第五条 新生建档。
各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相关说明如下:A. 学生编码。
学生编码是识别学生的唯一标识号,学生转学、借读、升学等学籍异动均不改变学生编码。
学生编码在新生新建档案时由系统自动分配。
学生编码规则为:19位班级编码+3位学号顺延码,计22位数字。
如:4203010010011998001001。
B. 学生类型属性。
是指非普通就读生(随班就读、借读生、残障生等),新建学生档案时,务必录入正确。
C. 姓名。
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原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
D. 学生所在班级、民族、出生日、是否民工子女、是否独生子女等信息,务必全部录入准确。
E. 监护人建档。
每个新生建档后,必须再建立该生的家庭档案,至少要录入一个监护人的信息。
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
F. 学生照片上传。
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必须给该生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数码照片。
第六条 贫困生的认定与取消,由学校管理员提出认定或取消申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三章 学籍异动 流失(辍学) 第七条 学生流失由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注明流失原因,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转学 第八条 转出转入学校都在本市的,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有关程序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指定转入学校及班级,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同意接收后,经学籍异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该学生的电子学籍自动进入转入学校。
第九条 由其它省市转入,由于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学生的电子档案,只能按新生为其新建电子学籍档案,参见前述新生入学和建档。
第十条 由本市转至外省市,由于转入学校及班级在系统中不可见,只能按流失处理,选择流失原因为“转至市外”,并在备注栏目注明“转出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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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或市”,上级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借读 第十一条 参见前述学生类型,将学生的类型更改为借读生。
退学 第十二条 按流失处理,记录正确的流失原因。
留级、跳级 第十三条 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落后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留、跳级的相关规定,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休学、复学、死亡 第十四条 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建有档案的流失学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时,均应按复学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再为其建立新的电子档案。
由需复学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将该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复学后到其他学校就读的,按前述转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第十四条 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达3个月以上,可办理休手续,由学校向休学审批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六条 第十五条学生死亡,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生流失栏中注明。
毕业、结业、肄业 第十七条 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期满,成绩符合毕业、结业规定,由学校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毕、结业申请,并填写正确的毕业证书编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升学 第十八条 有电子学籍的小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后无需再为其重新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1.小学将已毕业的班级直接设置为已毕业状态即可。
2.初中学校根据招生情况,新建需要的班级。
3.初中学校按招生规定将属于在本校就读的学生选定,指定正确的班级后,学籍管理系统自动完成新生电子档案录入。
4.初中升高中,由另外的中考考试与招生系统进行管理。
第四章 基本信息的日常维护 第十九条 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或初始建档时发生错误(如重新分班、学生依法更改姓名或信息录入错误)时,学校必须及时进行修改,保证系统中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 学生法定临护人的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学籍管理员必须及时在系统中予以修改更新,正确反映监护人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学生照片的更新上传。
照片与文字信息不符,如果能够置换学生照片来更新,应先分别在系统里下载学生的照片保存后,重新上传覆盖,使文字信息和照片一一对应。
如果找不到与文字信息对应的照片,要及时上报并补照后上传。
第二十二条 班级的毕业和解散。
现有班级因为毕业、重新分班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学校管理员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三条 转入学生的接收确认。
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后,转...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
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是2015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基础信息核查,学校学籍管理员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里下载并打印出来的一种表格,内容包括学生的学籍号、姓名、姓名拼音、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年级、班级 、国籍、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现在住址、就读方式、入学年月、入学方式、是否独生子女、是否留守儿童、联系电话、监护人信息等36项基本信息。
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的作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进行学生基础信息核查。
1、学生家长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内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在指定的栏目里进行更改。
2、学生家长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教育技术服务平台软件,注册帐号,登录平台,把核对后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拍照上传。
3、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核对后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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