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委员会都有哪些下设的机构
内设机构 编辑 综合司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政务信息、宣传、外事、财务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围绕编办重点工作开展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研究和专题调研。
政策法规司 研究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
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协调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
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试点。
承担研究全国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相关工作。
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地方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了解各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掌握国外相关改革动态。
承担改革方案拟订及组织实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事业单位改革司 研究拟订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政策;指导各地并组织中央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验;负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承担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筹备、简报编发、文件汇编等事务工作。
一司 负责党中央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机关、民主党派中央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中央政法各部门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地方法院、检察院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设置审核工作,承担有关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政法专项编制、公安现役编制和武警部队编制员额审核管理工作。
负责外交、文化体育、民族宗教、人口计生、港澳侨务、参事等部门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驻外、驻港澳机构的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两委”人员编制、援派机动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军转干部编制和驻外储备编制的审核管理工作。
二司 参与行政管理体制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工作。
负责所联系部门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和落实工作,办理专项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事宜。
跟踪了解所联系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负责有关“三定”规定的解释工作。
研究提出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制度、政策和标准的意见,参与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研究工作。
负责所联系部门及其垂直管理的派出机构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提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意见。
负责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国防动员等机构的机构编制调整事宜。
研究提出国务院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军转编制管理有关政策和标准的意见,负责所联系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军转编制、“两委”人员编制、援派机动编制调整事宜。
三司 研究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
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审核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厅局级机构设置、全国市县机构编制分类,指导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审核地方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跨层级调整事项。
负责地方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核增行政编制的备案确认工作。
对省级政府制定、审批的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和直辖市所属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方案和机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备案。
四司 研究全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标准。
负责审核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负责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
负责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地方事业单位、军工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以及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机构编制。
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会同有关司审核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审核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审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司 起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中央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央下达地方的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
预算编制的组织机构与流程是什么呢?
供应链管理环境下预算编制的组织机构较为复杂,通常可在各节点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成员组成预算协调委员会来指导预算的编制工作。
该委员会向各节点企业建议该组织应遵循的总体指导方针、预算程序和截止日期。
预算协调委员会可编制一份预算手册分发给各节点企业,说明谁应对提供某种形式的信息负责、何时要求提供信息及应采取什么形式。
预算委员会通常可设置一从属委员会,由各节点企业的主计长组成,其职责是仔细检查所提出的预算,并为批准预算或必要的修改提供建议。
各节点企业是编制总预算的基层,也是预算信息的来源与处理器。
供应链企业的总预算以销售部门的销售收入预测为起点,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是企业间传递需求信息的接口。
需求信息总是沿着供应链从下游传至上游,从一个企业的采购部门传向另一个企业的销售部门。
在供应链管理的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后,销售部门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作用仅是一个信息的接口。
它负责接受和管理上下游企业需求的一切信息。
而采购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将生产计划系统的采购计划转换为需求信息,以电子订单的形式传达给上游企业。
基于Internet或Intranet的信息网络,使供应链有了信息共享的物质基础,供应链由此可获得快速的反应能力使供应链企业编制总预算更加及时、可靠。
此外,要指出的是,以上分析是基于最简单的、不具交叉性的供应链结构进行的,即每个供应链的节点企业都只从属于这一条供应链。
当众多的供应链形成交叉结构时,增加了协调管理的难度。
在交叉结构中,一个节点企业同时属于多条供应链,它在提供预算信息、完成总预算所下达的预算编制任务时,必须协调自身在不同供应链中所扮演的角色:既要注意向上下游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公开、透明,也要注意是否以中立的态度向不同供应链提供信息而没有厚此薄彼。
这就加大了编制总预算的难度。
★请告诉我某市机构编制情况,都有哪些局委,内设科室有是什么★请...
市 委办公室说明 市委工作部门设9个,其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即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与人事局合署办公。
市政府工作部门设32个,其中,市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财政局合署办公;市宗教事务局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容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商贸办公室与粮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市委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4个:市委老干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城市规划局由市建委管理、市房地产管理局由市建委管理、市物价局由市计委管理。
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1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挂牌机构:市委办公室挂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牌子,市委统战部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办公室挂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市文化局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组织部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 政法委员会 政策研究室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 政 府办公室 发展计划委员会 经济贸易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委员会 交通局 农业委员会 水利局 林业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文化局 卫生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 广播电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商贸办公室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市容管理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网络110是编制内的机构吗?是全国统一一个机构,还是各地有分支?
这种地方? 或者这些地方? 貌似是网警处理网络、黑客案件等的渠道,或者是普通公安机关宣传自己、处理日常工作和接受报案的地方。
国家不是有个金盾工程么,大约就是给公安机关增加网络方面的软硬件的。
昨天苏州新闻里还提到说,有个民警用配发的无线上网手机,印证出某逃犯的伪装里的破绽。
这里面除了网警可能是新警种、新部门以外,其它的可能都属于政府机关建立门户网站的性质。
简单的说,就是新的工作和自我宣传的方法,和独立机构不沾边吧。
楼主的问题有些诡异啊,这个“编制”指什么呢?
【编制管理】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任何管理所应遵循的原则,都是因管理对象及其特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机构编制管理是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及其人员数量的管理,这种特定的管理对象,要求机构编制管理主要应遵循精简、科学、法制、效能几个基本原则。
一、精简原则 精简,即精兵简政,这是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这主要是因为: (一)精兵简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 早在1871年,马克思就针对资产阶级政府的臃肿庞大和巨额耗资,指出这种政府实际上是补充直接经济剥削的第二重剥削人民的手段,设想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机关应当是真正的“廉价政府”,并称赞巴黎公社建立的那种非常精干的管理机构,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基础上的各种组织机构,尤其是国家政权机构,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
(二)精兵简政是现代科学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管理内容 现代化的大生产必须实行严格的科学的管理,重视发挥系统的效率,用最少的人办最多的事。
在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社会化大生产的管理还必须根据情况的变化,按照大生产的效率原则不断进行精兵简政,以永葆青春和活力。
同时,社会化大生产与官僚主义是水火不相容的,要有效地进行社会化大生产,实现现代化,不断地进行精兵简政已成为现代科学管理的必然。
(三)精兵简政是解决机构编制管理现实问题的重要手段 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要求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
新中国建立几十年来,我国的各级机构,基本都是按照产品经济和部门管理的模式建立起来的,行使着高度的集权管理,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使国家的行政体制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机关的精简和改革任务仍然很重。
当然,现时我们所说的精简,不能再仅仅理解为数量上的减少,它指的是机构编制管理必须遵循国家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方面,都要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实现职能转变,在尽可能减少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佳的效率和效益。
二、科学原则 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包括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形势下,越来越多的人都认识到,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其中也包括科学管理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作为上层建筑领域的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尤其必须讲究科学,符合机构编制管理的客观规律,力戒唯心主义、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等错误的思想和行为。
(一)思想理论要科学 即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思想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整体的、系统的、发展的思想理论等。
因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任何管理对象几乎都是一个个十分复杂的系统。
面对复杂的管理系统,如果管理者没有整体的观念和战略的头脑,没有系统的思想和通观全局的见识,没有发展的观点和分析综合预测的能力,那将是很难胜任的。
管理者必须把自己所管理的对象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首先从整体上去把握和了解管理对象所处的环境、具备的条件、发展的方向等,明确管理的整体目标,然后紧紧围绕实现整体目标展开管理。
各个组成部分的分目标要保证整体目标的实现,部分服从整体。
还要剖析整体中各个部分的关系,了解每一个组成部门与周围其他整体乃至社会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努力实现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相结合、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相结合、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二)决策要科学 决策是整个管理活动的主要环节,也是管理者的基本职能。
决策的科学与否,将直接影响管理目标的实现。
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决策,主要取决于三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体制。
即在各级机构编制管理主体内部建立合理分工、上下结合、互相协调、职责分明的决策体系,还要辅之以监督系统、咨询系统和信息系统,借助于“外脑”和信息的力量,为科学决策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第二,要提高决策者的素质修养高决策者的素质修养。
即决策者要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和决策水平,具有较广博的科学知识和科学的思维方法;能够准确掌握决策目标和衡量决策的具体标准,善于抓主要矛盾,统盘考虑,权衡利弊;具备科学性、果断性、灵活性的品格和随机应变的能力,以及敢于创新的精神等。
第三,决策要民主。
即决策中心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关系,以及在决策过程中的民主作风,实际上是民主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要求在决策过程中,领导者要有民主作风,要特别重视不同意见。
(三)管理方法要科学 管理方法是管理者行使管理职能,贯彻管理原则,实现管理目标,保证管理活动朝着预定方向发展的...
政府机构的司机有没有编制?在政府机构或政府下属的机关里面,给领...
什么是事业单位编制?转帖: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
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
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
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
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
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
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
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
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
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
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后,说说档案,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
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管理是什么?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管理 2,1、1熟悉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
P69(1)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直辖市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2)城市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是城市人民政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详细规划覆益的面比较广,组织工作量比较大,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因此,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委托或法律授权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
2、1、2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程序P72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和报批的程序一般按以下几点进行:(1)拟定编制计 划,保证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不紊,有序地开展,避免重复和随意性。
(2)制定规划编制要求,如城市规划的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技术要求等。
(3)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对重要的城市详细规划,可用规划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4)协调城市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
(5)评审规划中间成果。
(6)验收规划成果,审核成果的指导思想、内容及深度。
(7)申报规划成果。
验收合格后,由组织编制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的城市规划审批机关提出审批该城市规划的申请。
2,1.3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与2,2,3的内容基本一致P771、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的调整程序。
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变更,应当由城市人民改府审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当涉及对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调整,则必须经同级人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2、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对城市详细规划中的局部变更,如局部用地性质变更,可以征得原规划批准机关同意以后,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报批;对于重大的规划调整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后,重新编制调详细规划,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2.2城市规划审批管理 2,2,1熟悉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P731、城市总体规划(含合分区规划)的审批主体:(1)国务院审批直辖市、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管辖范围内除上述城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审批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3)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4)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分区规划。
2、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主体城市详细规划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2,2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P761、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1)论证规划方案。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有关主管部门及专家对规划的内容初步论证,将论证意见报请城市人民政府审核。
(2)城市政府组织审核。
(3)报请人大审议。
(4)批准总体规划。
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5)公布批准的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由该市改府公布。
2、城市详细规划审批程序:(1)申报规划成果。
法定的城市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将编完的成果报法定审批机关。
(2)会审规划成果。
审批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组编申报部门、专家联审。
(3)批准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据法律、法规及部门审核意见审查,并予正式批准。
(4)公布批准的规划。
审批机关据有关规定,公布批准的规划,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2.2.4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
P741、城市规划的审核内容(1)性质(2)发展目标(3)规模(4)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5)交通(6)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7)协调发展(8)规划的实施(9)共他内容2、城市分区规划的审批内容:(1)分区的功能。
(2)分区的人口建筑总量和基本分布。
(3)分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4)分区的城市干道、绿地、对外交通设施、历史街区保护等控制。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6)其他内容3、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内容:(1)规划用地性质。
(2)规划控制指标和控制要素。
(3)空间布局和环境保护。
(4)道路交通。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6)规划的实施(7)其他内容。
4、审核依据:是指城市规划的审批机关在受理了城市规划的申报以后,如何把握有关法律、法规、上一层次城市规划对拟审批规划的控制要求,以及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等。
城市规划的审批依据与城市规划的编制依据是一致的。
组织机构编制与效率之间有何关系.
组织机构的编制与效率存在以下关系:帕金森定律,注定要起作用.也就是有这样一个公式:X=【100(2KM+L)/ YN】100%.其中K 表示一个要求派助手从而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从这个人被任命一直到他退休,这期间的年龄差别用L 来表示.M 是部门内部行文通气而耗费的劳动时数.N 是被管理的单位.用这个公式求出的X 就是每年需要补充的新职工人数.数学家们当然懂得,要找出百分比只要用X 乘100,再除以去年的总数Y 就可以了.不论工作量有无变化,用这个公式求出来的得数总是处在5.17%~6.56%之间.显然,如此类推,就形成了一个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而且这个定律不仅在行政机构中出现,在很多组织中包括企业都能看到这样的帕金森现象. 2. 管理学家劳伦斯·彼得提出了著名的彼得公式: 在一个等级制度中, 每一个人总趋向晋升到他所不胜任的职位; 有工作成绩的人将被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 如果他们继续胜任, 将进一步提升, 直至到达他们所不能胜任的位置.经过几次晋升之后, 一个人往往达到他的专才完全无用武之地的职位.这时, 他的权力危机感就非常严重了, 急需找助手帮忙,也就陷入了帕金森定律的漩涡. 3. 机构的部门之间由于分工负责,总会存在两种现象:职能重叠和职能空缺.职能重叠就是一件事需要2个或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如果协调好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协调不好就会出现相互扯皮,都管都不管现象,反而降低工作效率;职能空缺就是在两个部门之间会有既不属于甲部门也不属于乙部门的工作,甲和乙都找借口说本职内工作忙无暇管,需要再增加一个部门来管理.这样机构越来越膨胀,工作效率越来越低.
怎么进行一个企业组织机构分析及岗位编制管理?
企业组织机构:1、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虽然他们不直接参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每个股东都有表达其意见的权利。
股东大会就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对公司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做出决议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2、企业管理中枢——董事会股东大会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但由于一般股东只关心股利分配和股票价格对自己利益的影响,而对公司的大计方针、发展战略并不关心,这就导致一般股东与公司的联系越来越松散,股东大会仅就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规模和盈利分配等重大问题做出原则性的决定,而真正掌握实权发挥决策作用的是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权力机关,也是最高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3、企业业务执行——经理人员公司的经营业务由董事会做出决策,但董事会并不负责经营业务的具体执行或实施,而是聘任经理人员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因此,经理人员是公司必要的、常设的经营业务执行机构。
4、企业监督机构——监事会由于股份公司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法人组织,其经营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成员手中,日常事务管理权更集中在受聘于董事会的总经理一人身上,因此,公司股东为防止其委任者滥用职权,违反法令和公司章程、损害股东的利益,客观上就要求对委任者的活动及其经营管理的公司业务进行监察和督促。
在岗位编制中要遵循关于管理幅度,管理层次和人员总数控制等普遍的规律性。
在岗位编制的实施过程中,要全面掌握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抓住重点环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保护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认真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
(三)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
(四)规范岗位聘用。
(五)做到岗位设置的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