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60
凡是符合GB2760-2014标准的都是可以食用的。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食用胶(hydrocolloid)也称亲水胶体、水溶胶,是能溶解或分散于水中,并在一定条件下,其分子中的亲水基团,如羧基、羟基、氨基和羧酸根等,能与水分子发生水化作用形成黏稠、滑腻的溶液或凝胶。
在食品加工中起到增稠、增黏、黏附力、凝胶形成力、硬度、脆性、紧密度、稳定乳化、悬浊体等作用,使食品获得所需要各种形状和硬、软、脆、黏、稠等各种口感,故也常称作食品增稠剂、增黏剂、胶凝剂、稳定剂、悬浮剂、胶质等。
酒酿 GB2760
可以参看GB 2760-2014的附录D,该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划分为22个大类(按功能类别划分)。
具体如下:1)酸度调节剂、2)抗结剂、3)消泡剂、4)抗氧化剂、5)漂白剂、6)膨松剂、7)胶基糖果中的基础物质、8)着色剂、9)护色剂、10)乳化剂、11)酶制剂、12)增味剂、13)面粉处理剂、14)被膜剂、15)水分保持剂、16)防腐剂、17)稳定剂、18)甜味剂、19)增稠剂、20)食用香料、21)加工助剂、22)其它。
GB2760
《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关于反带入原则:【原文】3.4 带入原则3.4.2 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
【释义】:本条规定的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是为了在特定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而不是在食品配料中发挥工艺作用,这种食品添加剂必须是GB 2760规定可以使用于该食品终产品中的品种。
而且这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配料中的使用量,应保证在食品终产品中的量不能超过GB 2760规定。
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配料仅能作为特定食品终产品的原料,而且标签上必须明确标识该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
比较常见的这类食品配科有:用于内制品加工的复合调味料和裹粉、煎炸粉,其中加入着色剂、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甜昧、抗氧化剂、防腐剂等,在最终产品肉制品中发挥改善色泽、调整口感、增加风味以及增加出品率等工艺作用;用于糕点加工的蛋糕预拌粉,其中加入膨松剂、乳化剂,增稠剂、水分保持剂、酸度调节剂、着色剂等,使最终产品糕点品质改良、更且弹性和松软性。
以下例子能够帮助对本条原则的理解:一种植物油产品是某种蛋糕的配料.为了方便这种蛋糕的生产·这种植物油中添加了在蛋糕的生产过程中起着色作用的β-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是脂溶性色素,在植物油中分散均匀,便于在蛋糕中使用)。
根据GB 2760-2014规定,β-胡萝卜素不能在植物油中使用。
但它可以作为着色剂在焙烤食品中使用,蛋糕属于焙烤食品的一种,因此β-胡萝卜素可以在蛋糕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1.0 g/kg。
由此可以判断,在选种用于该蛋糕生产的植物油中可以添加β-胡萝卜素,且β-胡萝卜素在植物油中的添加量换算到蛋糕中时不超过1.0g/kg,这种情况符合带入原则3.4.2。
同时,这种植物油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用于蛋糕的生产。
带入原则3.4.1与3.4.2虽然都是规定食品添加剂由食品原料带入食品终产品的情况,但两者里有明显的区别:3.4.1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原料中发挥工艺作用,同时又随着食品原料不可避免地被带入到食品终产品的情况,在食品终产品不发挥工艺作用;而3.4.2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在食品原料中不发挥工艺作用,而“食品原料为载体被加入食品终产品的情况。
带入原则3.4.1要求加入食品原料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在该食品原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且对其在食品原料和食品终产品中的含量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带入原则3.4.2要求加入食品原料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在食品终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添加量应符合食品终产品中使用量的要求。
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GB 2760执行,但在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时应考虑带入原则·结合食品终产品以及配料表中各成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综合判定。
如果某种食品终产品及其配料中均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但却在这种食品中发现了这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这既违反了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也不符合带入原则。
如果食品终产品中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却发现了这种食品添加剂的存在,应考虑是否是因为该食品的某种配料允许使用这种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带入原则3.4.1。
如果食品配料中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却发现了这种食品添加剂的存在,或者食品配料中某种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结合该配料的标签标志来判断其是否符合带入原则3.4.2。
GB2760标准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要求,对于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以及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工同样适用。
gb2760
(1)根据仪器A的构造可知,仪器A为冷凝管,冷凝管中通水方向采用逆向通水法,冷凝效果最佳,所以应该进水口为b,故答案为:冷凝管或冷凝器;b;(2)双氧水具有氧化性,能够将二氧化硫氧化成硫酸,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SO2+H2O2=H2SO4,故答案为:SO2+H2O2=H2SO4;(3)氢氧化钠溶液为碱性溶液,应该使用碱式滴定管,碱式滴定管中排气泡的方法:把滴定管的胶头部分稍微向上弯曲,再排气泡,所以排除碱式滴定管中的空气用③的方法;滴定终点时溶液的pH=8.8,应该选择酚酞做指示剂(酚酞的变色范围是8.2~10.0);若用50mL滴定管进行实验,当滴定管中的液面在刻度“10”处,滴定管的0刻度在上方,10mL刻度线下方还有40mL有刻度的溶液,另外滴定管50mL刻度线下有液体,因此管内的液体体积>(50.00mL-10.00mL)=40.00mL,所以④正确,故答案为:③;酚酞;④;(4)根据2NaOH~H2SO4~SO2可知SO2的质量为:12*(0.0900mol/L*0.025L)*64g/mol=0.072g,该葡萄酒中的二氧化硫含量为:0.72g0.3L=0.24g/L,故答案为:0.24;(5)由于盐酸是挥发性酸,挥发的酸消耗氢氧化钠,使得消耗的氢氧化钠溶液体积增大,测定结果偏高;因此改进的措施为:用不挥发的强酸,如硫酸代替盐酸,或用蒸馏水代替葡萄酒进行对比实验,扣除盐酸挥发的影响,故答案为:原因:盐酸的挥发;改进措施:用不挥发的强酸如硫酸代替盐酸(或用蒸馏水代替葡萄酒进行对比实验,扣除盐酸挥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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