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可以转让吗?
软件著作权就是为了保护版权,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直接证据。
申请程序简单且成本较低;办理取得时间较快。
不涉及核心技术,不易泄密。
申请高新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获得税收减免的必备条件。
对于所有权人来说,也是申请职称、科技成果、资金项目的依据。
软件著作权考研转让的。
弹药注意: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的,由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变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实际上是权利人的转让,权利主体由原转让方变更为受让方,需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软件著作权转移备案。
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需提供这些资料:1、著作权转让合同。
2、原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查询结果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要注意什么?
(一)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二)转让程序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保护已经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要求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在办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审核项目转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已经签订的拆迁、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合同是否作了变更,相关的权利、义务是否已经转移;新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开发受让项目的条件;开发建设单位的名称,是否已经变更。
上述各项均满足规定条件,转让行为有效。
如有违反规定或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补办有关手续或者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并可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备案应当提供的文件,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只提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各地在制定具体办法时应当进一步明确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如受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拆迁的落实情况、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安置补偿的,原安置补偿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
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环节之一,与被拆迁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转让之后能否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是政府部门审查房地产项目是否允许转让的重要指标。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在项目转让过程中或者转让后,因转让方、受让方互相推诿扯皮,使被拆迁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项目管理软件有哪些?
"国外项目管理软件有: Primavera 公司的P3、Artemis 公司Artemis Viewer、NIKU 公司的Open WorkBench、Welcom 公司的OpenPlan等软件, 这些软件适合大型、复杂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 而Sciforma 公司的ProjectScheduler ( PS) 、Primavera 公司的SureTrak、Microsoft 公司的Project、IMSI 公司的TurboProject 等则是适合中小型项目管理的软件。
值得一提的是, SAP 公司的ProjectSystems( PS)Module 也是一种不错的企业级项目管理软件。
国内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功能较为完善的有: 新中大软件、邦永科技PM2、建文软件、三峡工程管理系统TGPMS、易建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等,基本上是在借鉴国外项目管理软件的基础上, 按照我国标准或习惯实现上述功能, 并增强了产品的易用性。
非工程类项目管理软件全球知名的有微软project系列PM软件,目前最新版project 2010已经推出,功能很强大,国内项目管理软件企业中发展比较快的有深圳市捷为科技有限公司的iMIS PM等软件,而更值得一提的是8thmanagePM项目管理软件,他们公司是跨国企业,客户遍布中国,东南亚,北美。
美国洛克西德.马丁公司,美国首都医疗集团,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Forida Limited ,ParaDM ,新加坡地铁公司,和记环球电讯,中国移动,安利,中联集团,清华大学"
如何是好公司转让注意事项我想请问一下,转让公司受让方需注意哪些...
从法律严格意义上讲,并无公司转让一说,因公司系独立于自然人的法人主体,具有独立人格。
因此,你说的情况实际上是股权转让,事关多个方面,至少包括,事前调查并评估风险、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非几句话所能说清,建议委托专业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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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转让必须登记吗?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
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如果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 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备案,但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 抗第三人。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 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 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 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二、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三、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 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故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和掌握现行《条例》对软件转让合同登记已经由旧《条例》的强制登记改为自愿登记,准确把握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登记本身并不影响该转让合同的效力。
软件项目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需要准备转让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之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处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和第七十二条:“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它权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之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受国家律保护。
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就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或者授权后的专利权,可以通过订立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将其申请专利的权利或者专利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收取一定的价金。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或者专利权移交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必须是合法持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的技术转让费后,转让人提供专利技术资料。
专利技术的说明书规避了核心技术或者对核心技术作了模糊处理的,技术转让人应该在移交技术资料时,作必要的技术讲解。
直到受让方能够按照技术方案施工为止。
软件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一、软件的本质在于其功能和性能,可以视为一件“技术产品”。
一般与制作者的人身关系联系不大,消费者注重的是软件质量与功能;而其他著作权环境下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则比较注重创作者的身份与作品的关系,其中作者的知名与否对消费者而言很重要,而软件的作者则不然。
二、其他著作权中如职务作品是强调从事职务创作者享有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而现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职务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其中就包括署名权,开发者个人没有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仅仅享有获取相应的报酬权。
三、很多软件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参与的人员很多,同样一个软件可以由多个或不同的作者来完成,其署名有一定的技术困难;而一般作品除合作作品外,一般是自然人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署名清晰明了。
现行《条例》在规定软件著作权中署名权时,具体区分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的不同情况下规定有所不同。
对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转让中的署名权是否可以随财产权一并转让没有明确,仅在第十五条规定继承时署名权不能继承。
笔者认为,软件受让方坚持要改成由受让方署名,而软件著作权人又同意的,法律不予禁止。
而且此类情况在软件著作权交易习惯中并不少见,许多个人开发的软件在作为“技术产品”出售转让时,一般由受让方买断,其中明确包括署名权。
而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转让也涉及署名权转让的问题,考虑本身署名权已经与实施技术开发者分离的因素,同样允许当事人约定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将署名权一并转让,由受让方行使署名权,该类情况同样在软件交易中大量存在。
故在现行《条例》对软件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有关无形资产的问题我公司受托一项技术改造项目
1、你单位受托开发软件,开发的软件不属于你单位的无形资产。
2、你单位帐务处理 (1)软件改造取得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2)软件改造发生的人工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活动,但委托方根据规定已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后,受托方不得再次加计扣除。
2009-08-26 15:23 补充问题 但是:我公司有科委认定减免证明,并已办理了转让减免营业税的认定手续,并注明是转让“无形资产”字样的减免营业税啊! 如果属于无形资产转让,可以按照这个规定减免营业税。
但是,这项业务不属于无形资产。
问题补充: 就是研究后刻成碟,是无形资产转让吧。
(1)如果出售碟,不属于无形资产转让。
(2)无形资产是看不见,摸不着,没有实体且不具有流动性,并在将来给企业带来额外经济利益一种资产。
例如:专利权、版权、特许权、租赁权、商标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