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强行解除q群禁言软件
展开全部 可以通过申诉解决,目前申诉入口已上线,禁言用户可以直接在前台进行申诉,如果微聊上没有申诉入口,可以上最新版帮帮、招才猫(最新版本3.15)或者58app,从聊天页提示入口进行申诉。
微聊个人帐号使用规范 一. 原则 1. 为维护微聊平台绿色网络环境,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58赶集集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58赶集集团服务协议》、《58赶集集团微聊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制定《微聊个人帐号使用规范》(下简称“本规范”)。
2. 微聊用户在使用微聊帐号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58赶集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微聊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3. 若你对本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可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解释或处理。
二. 使用规范 1. 行为规范 用户在使用微聊的过程不得进行影响用户体验、危及平台安全及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一旦被发现将根据帐号违规严重程度进行功能限制或者封号等处罚。
微聊个人帐号行为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1微聊使用规范: 1.1.1 微聊相关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的获取:用户应通过微聊官网、58赶集集团其他官方渠道或经58赶集集团授权的第三方(如苹果公司App Store)获取微聊官方版本客户端; 1.1.2 合法使用软件。
除非法律允许或58赶集集团书面许可,你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1.2.1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1.1.2.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1.1.2.3 对58赶集集团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1.1.2.4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58赶集集团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1.1.2.5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1.2.6 通过非58赶集集团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58赶集集团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1.1.2.7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1.1.3 58赶集集团有权对前述行为进行独立判断,并对相关违规帐号进行处罚。
常见的行为有:使用抢红包插件、外挂或软件;使用微聊多开插件、外挂或软件;使用微聊皮肤修改插件、外挂或软件、使用一键转发插件、外挂或软件等。
1.1.4 处罚规则:一经发现,58赶集集团将根据情节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罚,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1.2 注册行为规范: 1.2.1 获取微聊帐号的渠道:用户须通过微聊官方客户端注册微聊帐 1.2.2 用户须通过运营商正规渠道获取的手机号码进行微聊帐号注册。
注册过程中需进行短信验证并绑定一个有效的手机号码; 1.2.3 用户不得恶意注册微聊帐号,如频繁注册、批量注册微聊帐号的行为。
58赶集集团有权对恶意注册帐号的行为进行独立判断; 1.2.4 处罚规则:一经发现,58赶集集团将根据情节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罚,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1.3 访问行为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帐号安全,58赶集集团有权对访问异常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测判断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以下是58赶集集团对不同类型访问异常行为的处理方案: 1.3.1 登录异常:对于注册后长期没有登录或者注册后长期无任何访问记录的帐号,为保护用户帐号安全,58赶集集团将限制其登录功能,用户需通过短信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 1.3.2 打招呼异常:对于在打招呼场景设置展示或者发送违规内容(详见“2.内容规范”)以及打招呼频次、地域存在异常的行为,58赶集集团将根据情节对违规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罚,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1.3.3 解封异常:对于在申请自助解除封号过程中异常行为,如批量申请解封、通过机器指令申请解封、提交虚假资料等行为,58赶集集团将根据情节对解封帐号进行再次封号或者永久封号处理。
1.4 数据获取、使用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数据安全,58赶集集团禁止微聊用户从事以下违规行为: 1.4.1 未经其他微聊用户明确同意,或未向其他微聊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其他微聊用户数据的,侵害其它微聊用户合法权益的; 1.4.2 要求其他微聊用户共享、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住址等)才可使用某种服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如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算命、披露个人信息后才能加入群聊等; 1.4.3 将其他微聊用户微聊账号、QQ号、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