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如何选择财务软件
财务软件是国内在应用软件发展最早,也最成熟的软件之一,而且它受国家财政政策影响最大,所以国外的财务软件一般很难进入这个市场,国内财务软件也占领到绝对市场。
80年代末就有包括财政部、湖南财经学院在内的一些教授组织开发了一些现金管理等方面的财务软件,92年财政部开始认定财务软件公司,包括用友、三门(湖南财经学院老师成立,现在情况不佳,成为中科软件的通用事业部)最早发迹,也做得最好。
后来,深圳金碟、金算盘、速达、南北财务软件、新中大、江苏还有一个什么(他提出了平民财务软件的概念,好象是,价格非常低)等财务软件公司相继成立。
经过市场洗礼,北用友、南金碟成为首屈一指,但由于该软件应用狭窄,技术成熟,利润空间降低,所以现在这些公司需要发展壮大,就开始开发管理软件,将财务软件作为一部分。
单财务软件来说,你选择上面这些公司任何一家的产品,就财务管理来说,完全足够,而且保障。
但基于发展需要,我觉得你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如何选择财务软件: 1、企业自身发展需要。
一个发展壮大的企业,必须考虑以后的发展的需求,单机版、网络版的选择,站点数的选择都很重要,而且与其他软件的兼容性,是否有接口,接口是否方便、容易都必须考虑充分。
2、对模块的需求。
你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模块,是否需要决策分析功能等。
3、服务的重要性。
软件比较成熟,所以服务不是很重要,但由于考虑与其他软件的接口,以及操作使用过程中的不熟练,你选择品牌不如选择服务。
4、与客户、合作伙伴的兼容。
不同财务软件之间,基本可以兼容,但各自在细微功能方面还是有区别,所以你最好选择同你的客户相同的,便于业务往来。
5、不要被所谓的功能如何如何所欺骗。
财务管理本身,就那些具体的东西,你有最多的功能也是骗人的。
现在很多都是如何如何在可以实现决策支持,这还有一些技术问题没有解决。
所以不要寄予厚望。
6、发展对功能的需求。
财务管理只是管理的一部分,信息化是要实现所有管理的信息化为目标,什么ERP、CRM,等现在不能上,但与供应商管理、销售管理等软件的互动也必须纳入你的考虑范围。
新办软件企业应享受怎样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办理软件生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所需资料如下:预缴期报送的备查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一份); 2. 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名单)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及年审证明复印件。
年度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一份);2. 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名单)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及年审证明复印件; 3. 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
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爱问知识人
主要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 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什么叫“双软”企业?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至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
凡通过CMM-2级以上国际资质认证的,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7.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
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政府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补贴。
8.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9.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企业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