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维修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思考
加强医疗器械的日常维修检查。为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定期进行细致的维护保养,如:定期润滑运转部位,及时检查和更换易损部件;检查电路、光路及水路是否正常、通畅;检查大型或精密医疗设备的稳压状况和接地情况是否良好等,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医疗器械的维修管理工作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维修体制的改革,影响着维修行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要使医疗器械的维修行业与使用方要求协调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3)检查评比制度。这样才能使维修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必须加强对医院维修机构的领导与管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组织制订或督促执行医疗器械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组织审查维修机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批维修机构开支方案等。对工程技术人员合理分工,严格管理,使其全方位为临床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维修质量和速度。最大限度地延长医疗设备的使用时间。
实行科学管理方法。医疗器械的科学管理对提高医疗器械的完好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科学的管理机构和手段,很难搞好维修工作,更谈不上获得与临床诊断和治疗有关的人体生理参数。
设备科/工务科的管理制度有哪些?主要是负责设备的维修的部门
设 备 科 工 作 制 度
一、凡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 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分配,管理和维修。
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组织采购。
三、一般医疗用品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本科技术工程人员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对采购仪器的先进性,运用性,可靠性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经仪管会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购入的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设备仓库要按器械、仪器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房应通风、防潮、整洁、防止器械损坏。
五、各种医疗仪器的请领和保管,各科室须由专人负责。购入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应由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技术档案,同有关科室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仪器设备有问题,按规定进行退货、索赔、维修等手续。
六、设备科对医院贵重仪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一级维修,各科室需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填写申请单送交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建立每周一次检查仪器设备制度,维修人员平时应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七、设备科应每年对全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搬存、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设 备 购 置 审 批 制 度
一、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以省卫生厅文件为准)
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五、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六、对科研项目所需要的医疗设备,应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部门统一提出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七、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设 备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设 备 验 收 管 理 制 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二、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三、医疗设备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如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议各方共同签字。
四、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
五、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六、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按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的程序进行,但必须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七、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作记帐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帐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
八、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认的责任。
设 备 操 作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三、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人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医 疗 仪 器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一、根据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发展需要,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汇编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二、一般常用医疗仪器设备,器械按审批后的种类、型号、数量组织购置。
三、大型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各种论证,经院部仪管会讨论,并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四、凡购入、领用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入库、出库手续,作好帐、卡、造册工作;并做好技术档案,配合使用部门建立操作规程。
五、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必须专人领用,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建立上机证制度。设备科定期检查、维护,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组织处理。
六、对失去功效和不适应临床要求的医疗器械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才能更新购置。对闲置和使用率低的,设备科及时调拨转让,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院长批准。
七、各种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填写修理单,设备科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定期深入科室,巡回检修保养。
医 疗 仪 器 设 备 的 维 修、保 养 制 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定期深人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维修),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设 备 调 剂 管 理 制 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一、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二、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三、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四、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五、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七、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人应列人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八、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九、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医 疗 设 备 报 废 报 损 制 度
一、凡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应予以报废。
二、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四、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底按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可供家用的设备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五、待报废医疗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人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七、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人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医 疗 设 备 损 坏 事 故 处 理 制 度
一、各类医疗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推倭扯皮,隐瞒不报。
二、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但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
三、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四、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研究后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赔偿费用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五、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
六、医疗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
计 量 器 具 管 理 制 度
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二、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降级和报损制度
(一)、购置时,要审查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精密等级、测量范围、计量性能等,以保证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二)、采购的计量器具应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三)、计量器具购进后,应保管好有关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应将该计量器具送交计量部门检定。
(四)、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人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账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五)、对验收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六)、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七)、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或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修理,并在取得该单位开具的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四、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质量凭证、单据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登记,借出时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二)、认真填写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内容完整、字迹端正,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相关规范。
(三)、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四)、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五、计量事故管理
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因医疗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类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或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的,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系人为因素引起,应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如系管理不善引起,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信 息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专 业 设 备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规 定
为在医院专业设备采购过程中引入公平、公正、公开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外经贸委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方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96号令《浙江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招标范围: 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或批量总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专业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 招标步骤:专业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六个步骤:
(一)、申请部门按医院有关规定申报、立项、审批。
(二)、分管院长、设备科、申报或使用部门对各供货商的产品进行论证、评估,确定招标要求和配置方案,受评估供货商必须在两家以上。
(三)、设备科提前一周以上向供货商公布招标要求,投标时间、地点和方法。
(四)、 各供货商按上述第三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五)、 分管院长、设备科、申报或使用部门、医院纪检部门共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供货商必须在两家以上,评标办法依照第一条所列的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六)、 专业设备中附带消耗性材料部份由评标小组与综合采购部协商决定。
三、 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四)、 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
(五)、 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六)、 按国家及浙江省规定列入招标目录的专业设备
(七)、 已委托招标中介机构或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的设备
(八)、 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其他设备
四、 其他事项:
(一)、医院设备科负责保存招标投标资料,起草论证会议、招标会议纪要,并由分管院长签发。
(二)、已中标的供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协议或不执行已签定协议的,由设备科中止其中标资格。
(三)、 已中标的供货商如要更改招标要求或协议内容,在不涉及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由设备科与使用或申报部门协商确定。
(四)、本规定由医院设备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贵 重 仪 器(设备)使 用 注 意 事 项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视仪器为己生命。
二、必须严格遵守本仪器(操作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操作程序。
三、必须每天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日记工作。
四、仪器(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机,并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报告,做好记录工作。
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密切观察使用条件。
七、进修人员原则上不得使用本仪器(设备),遇特殊情况,指导老师必须严格监督,并负全部责任。
八、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九、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设备),不得运行与本机无关的软件,否则将追查当事者及科室负责人负责。
十、未经院办许可,贵重仪器不得擅自离院使用。
十一、本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学出来是做什么
这个专业就业范围非常广泛,由于现在对技术类人才需求量大,完全不用担心毕业找工作的问题。你可以从事医院设备科的管理工作,对医院的医疗仪器进行维护与保养工作。如果口才好,还可以去医疗器械公司进行医疗设备的销售工作。如果你对科研方面有兴趣,还可以去研发,只要有心,那医疗设备应用就是你的天下。
准备入坑医疗器械行业,求指点?
医疗器械营销,有下面三种。
一:院长拜访;院长或者分管院长,对购买医疗器械有最终决策权。
有的医院是有分管院长的,但是分管院长能不能独立决策是我们在拜访院长前必须要从主任那里或设备科那里获得的。如果分管院长管不了而拜访,那么院长有可能因为个人的因素而否决你的项目。如果院长不管而或略了分管院长,你也会失败。
院长一般很忙,话要精练,事情要做好。院长在销售中占40%-50%的作用。做好这些工作,院长就会指示器械科去和你接触了。
二:主任拜访,医疗器械营销,首先针对医院临床科室主任进行拜访。在拜访中可以预先搜集资料拜访;也可以对主任直接拜访,获得第一手资料。拜访主任将占用我们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是个连续的多次拜访。在拜访中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并要控制好节奏。每次拜访回来要做好记录,每次拜访前要根据上一次拜访记录做好本次拜访的计划和准备。
三:器械科长拜访;整个环节中,器械科长的力量显得弱小些。但是器械科长不能成事却可以坏事,甚至100%的坏事或者杀价格或者要服务等刁难。所以这个环节很重要。器械科长首先要审核仪器的资质,所有的文件材料要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递交。
医院器械科长负责商务谈判,他可能不懂机器,但是懂商务要求服务条款等器械科长负责谈价格,但是他所谈的又不是最终价格;许多院长会在最后插入价格谈判,需要给院长面子的。
医疗器械销售员一要做好价格梯度的计划,又要表演好,要多做请示状。合同等细节要医疗器械科长去核对落实的。所以需要提前做好科长的工作。装机验收和回款也是由器械科长负责。整个拜访过程中,对科长要同样的尊敬,千万不要拿主任或者院长去压科长。科长与院长的关系非同一般,科长那里有院长的信息;科长知道每个单子怎么做成,如果他帮你你就会成功。科长在整个医疗器械销售中占20%的作用。特殊情况下占50%。
医疗器械营销产业政策中还存在着制约因素,:一是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差异。二是招标采购中的歧视规定。三是技术标准体系的不完备。四是信贷政策的不对称。根据权威机构对未来产业的预测,未来五年中,电子产品增长最快的领域有两个:一是汽车电子,另外一个就是医疗电子。
在医疗器械销售行业,对于刚入职场的销售新手他们往往对自己的未来满怀信心,但是经过几次和客户谈单失败的挫折后又极容易变得灰心丧气,而医疗器械销售行业则更具挑战性,使得医疗器械的销售新手们感到困难重重,而老总们也不知如何迅速培养新兵的实地作战能力。
“拉关系”势在必行
有人说在医疗器械市场上,只有拥有关系的人才能拥有顾客,此论虽非真理,却充分表明:当顾客已经与竞争对手建立起良好关系时,你能否插足进去,把客户拉到你一边就成了全部工作的关键。
找个下手的机会
医疗器械的需求完全受着消费需求的支配。因此,医疗器械的需求总量不可能具有伸缩性。预算限制是医疗器械销售员无可避免的问题,如果你的产品购入资金已经列入预算,那是大吉,如果没有列入,你便遇到了麻烦,重新申请预算的方案往往都不易达到目的。
如果公司来了一位新领导,这将是你下手的好机会。
服务至上非儿戏
服务已成为当前商家竞争的一大手段。对医疗器械来说尤其如此。在许多情况下,你的快速维修能力可能是你做成生意的主要原因。如果购买了你的产品,使用却经常失灵,失灵后又难以找到必要的零件和人力进行即时维修――这种事情最能破坏医疗器械买卖双方的关系。
因此,医疗器械销售员应当切切实实地做好善后的每一项工作,尤其是大客户,要特别认真,决不能因小而失大。
总而言之,医疗器械产品的成交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所有的客户都十分重视产品功效、发货时间和售后服务。只要我们把捂住客户的心态,认真做好售后服务,成大单不是难事。
进口医疗器械监管中出现的主动检查少、发现问题少、实施处罚少的“三少”现象,可以归结为监管者心力不济的真实表现。
一方面以为进口的就一定比国产的好,所谓高科技产品就一定质量上乘、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对洋产品的敬畏导致惧怕监管心理产生,与其管不好、管不了,还不如不管。如此一来,监管止步于进口医疗器械就不难理解了。
二是种类庞杂,辨别困难。医疗器械体系庞杂,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就有42个体系,而每个体系都有若干个门类、科目、品种、规格型号。每个规格型号分属于不同类别,不同的类别又有不同的监管要求。因此,要想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辨认出械与非械、械与药、进口与国产,并判定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作出合法与非法的分析判断,确实难度很大。
三是核查确证,路途遥远。与进口药品相比,涉及进口医疗器械案件的调查取证更为艰难。如果进口地不甚明确,而进口检验分属检疫检验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部分器械检验院所,对于“向谁核查”都很难确定,而核查能否得到有效及时的回复则成为困扰监管者的另一难题。尤其是面广量大的进口植入性医疗器械,由于这些器械经过手术已经植入人体内,物证的调取几乎不可能。
四是职能交叉,执法不一。
五是利益博弈,法情交织。这是所有行政执法中面临的共同问题,但在进口医疗器械执法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价格昂贵、代表医疗机构诊疗水平、能够带来可观效益等种种因素,进口医疗器械的执法难度可想而知。
医疗器械招商网获悉我国是全球医疗器械的主要生产和进出口基地,多种中低端医疗器械产品的产量更是位居世界首位。虽然近年来我国进出口方面整体形势不容乐观,但医疗贸易或得益于其刚性需求的特性而未受过多负面影响。我国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业出口值的同期增量虽略有波动,但整体发展稳健,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出口值中的占比亦稳中有升。前五位出口产品的种类依次为医疗诊断与治疗产品、保健康复用品、一次性耗材、医用辅料以及口腔设备与材料。
根据清科数据库统计显示,2012年上半年医疗器械行业所披露的投资案例共11起,投资总额为19亿美元。其中,针对中低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的投资不在少数。清科研究中心认为,值得关注的投资领域还包括医学诊断方案提供、医学诊断设备以及专科医疗器械(如口腔,眼科)等。可以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上升空间依旧,其潜在能量更有待在未来继续多角度地挖掘显现。
一些智能医疗器械为人们挽救生命提供了有利帮助这并不是杞人忧天,事实上目前绝大多数的尖端医疗器械,如智能输液泵、自动减颤器、心脏起搏器、生命监护仪、核磁共振成像扫描仪等,都依赖电脑软件,需要超过上万至上百万的源代码。而一旦软件错误,就会给患者造成致命的伤害。此外,测试软件时如果不够谨慎,也会造成医疗仪器软件的“先天不足”。但由于分医疗仪器软件的源代码是封闭的,制造商掌握着专利权,这使得在没有医疗事故前很难发现其实的漏洞。
怎样做好医疗器械销售工作,ICU新产品怎样做更好
医疗器械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医疗器械销售相对于普通行业销售来说是比较特别的,因为医疗器械销售不仅要像普通行业销售一样有很好的口才和交流能力还要对于医疗器械有专业知识的深刻了解,所以可以毫不夸张说一个成功的医疗器械销售他的医疗器械专业知识量不逊于一个科室主任,有人觉得做医疗器械销售很简单,也有人觉得做医疗器械销售的门槛很高,对于一样想做好医疗器械销售但一直担心不知从何做起的人,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怎样做好一个医疗器械销售。
医疗器械销售对每一个销售人员来说都极具挑战性,许多销售人员在还没有触摸到医院领导之前就前功尽弃了,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做好医疗器械的销售呢?掌握好正确的访问流程至关重要。
流程一:主任访问 榜首 首要对于临床科室主任进行访问。在访问中能够预先收集资料访问;也能够对主任直接访问,取得榜首手资料。第二 访问主任将占用咱们大多数的作业时间,是个接连的屡次访问。在访问中要有方案,有对于性的进行,并要操控好节奏。每次访问回来要做好记载,每次访问前要根据上一次访问记载做好本次访问的方案和预备。 当申请陈述递送到院长或器械科今后,主任的榜首阶段作业尽管完毕,可是不能够粗心。这个时分大概保证主任和你是一条阵线的,一起抗击竞争者和医院决议方案层,所以必要的尊重和交流是常常进行的。若是投标,主任将承当评标中的分析和决议方案,因而主任的作业是一直要做下去的。即便合同成交,售后也还要访问主任,让他成为一个宣扬的窗口。科主任是领进门的人,在出售中占30-50%的效果。
流程二:院长访问 院长或许分担院长,对采办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有结尾决议方案权。因而,主任的陈述到院长这里,就需求开端院长的访问了。其实之前也能够和院长触摸一次,事前打个招呼,能够为后边的访问衬托。这里有个圈套,稍不注重就会发作不行拯救的失利。有的医院是有分担院长的,可是分担院长能不能独立决议方案是咱们在访问院长前有必要要从主任那里或设备科那里取得的。若是分担院长管不了而访问,那么院长有能够由于自己的要素而否决你的项目。若是院长不论而或略了分担院长,你也会失利。在得悉正确的信息后,和院长说话的视点是从这个项目能够取得多少效益,什么时间能够收回本钱,获利多少?这些的内容说完今后,需求打听一些自己需求并给予清晰的可执行方案。院长通常很忙,话要精练,作业要做好。院长在出售中占40-50%的效果,做好这些作业,院长就会指示器械科去和你触摸了。
流程三:器械科长访问 在整个环节中,器械科长的力气显得弱小些。可是器械科长不能成事却能够坏事,乃至100%的坏事或许杀价钱或许要效劳等刁难。所以这个环节很重要。器械科长首要要审阅仪器的资质,一切的文件资料要按《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则的递送。器械科长担任商务商洽,他能够不明白机器,可是懂商务需求效劳条款等,出售员彻底依照公司一致的效劳许诺进行表述,特别需求由公司领导层决议。器械科长担任谈价钱,可是他所谈的又不是结尾价钱;许多院长会在最终刺进价钱商洽,需求给院长体面的。出售员一要做好价钱梯度的方案,又要表演好,要多做请示状。合平等细节要器械科长去核对执行的。所以需求提早做好科长的作业。装机检验和回款也是由器械器械器械器械科长科长科长科长担任。在整个访问过程中,对科长要相同的敬重,千万不要拿主任或许院长去压科长。科长与院长的联系非同通常,科长那里有院长的信息;科长晓得每个单子怎样做成,若是他帮你你就会成功。科长在整个出售中占20%的效果。特别情况下占50%。
求一个带售后服务跟踪的工厂管理软件
您好 你可以下载试用看看我们售后软件 如果不满足的话 可以按照您的需求 给您定制修改
下载网址:http://www.vtitsoft.net/download/vtservice210.zip
软件简介: 维特售后服务管理软件,是一套产品售后维修服务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可适用于任何企事业单位,主要提供给售后服务部门使用,售后服务人员通过软件可实现用户安装信息管理、回访记录管理、维修记录管理、投诉记录管理、报表打印管理,其他功能: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库备份与恢复,用户信息组合查询,其他项目管理等功能。软件操作简单方便,界面美观大方,专门针对中小型企业售后服务管理而精心设计。科学的管理方法会给您带来无限的效益.
,该软件设计简约,功能实用,操作简便,界面友好,来电显示(装一个来电显示盒),无需复杂学习即可轻松使用。
系统特点
*运行于Windows98/2000/XP/2003/VISTA 平台,界面清晰直观,操作简便。
*系统具有完善的安全性设计,能设置多级权限控制体系,可自定义使用权限及密码。
*系统集客户录入(安装记录)、回访、维修、投诉等诸多管理于一身,大大方便了管理者使用。
*客户来电显示并自动查询客户记录,只要装上来电显示盒,即可在查询条件中,显示出来电电话 ,直接查询出该客户的信息,从而提供工作效率。
*维特独创的组合查询/分析技术,功能强大,不漏过任何一条信息。
*更多的自定义选项的管理,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设定类别名称,型号名称,安装部门,安装人员,维修人员,购买地点,投诉级别,故障原因,安装单,维修单报表可以实现自定义。
*每个服务人员均可凭自己的编号及密码进入系统。但根据其工作性质而操作权限不同,可用菜单亦不相同,保证了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用户得到的绝不仅仅是一套软件,而是国内多家星级售后服务网点、金牌站、品牌店、A级店管理经验和实施方法的总结!让你始终处于该行业的领跑线上!!!
参考资料:www.vtitsoft.net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 诊 科 工 作 制 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 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 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 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 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 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 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 观 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 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 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 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 诊 抢 救 室 工 作 制 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 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 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 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 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 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 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 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门、急 诊 首 诊 负 责 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 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 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 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 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 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 ,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 诊 就 诊 制 度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 。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须有专 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 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 、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呼吸心跳停止者 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 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
难病例,应及 时请上级医生协助。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所 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 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 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值 班 工 作 制 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认真 履行职责。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二、各科室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 诊科。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及其放置位置,如有缺 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担任急诊医护人员如需出诊 ,必须有人代替工作。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 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重 危 患 者 抢 救 制 度
一、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 秒必争。
二、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 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 对制度。
三、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 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四、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 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不能搬动而急需手术者,应在急诊室进行。留监 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五、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
交 通 事 故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已成为人类疾病的重要死因之一,急救管理原则是“先抢后救”、“先非医疗工程救险后现场医疗救护”。
二、在发生车祸事故后首先要将伤员从车内救出,燃烧或毒气等因素都会继续进一 步威胁伤员,其原则是尽快将伤员从车内救出,这是抢救的第一环,否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医 疗处理。
三、第二环是现场急救,着重处理伤员的出血、窒息、休克等严重问题,进行止血 、包扎、固定、注射强心剂、呼吸兴奋剂。
四、在保护生命和减轻伤残的原则下尽快进入第三环节,即医疗运输。借助救护车 运送,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直升飞机等,以使救护工作速度快、颠簸少、较平稳。
救 护 车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 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 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 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 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 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 。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 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 护 车 使 用 规 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 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 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 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 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 ,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急 诊 患 者 接 待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通过对急诊患者接诊过程进行控制,使急诊患者及时、准确得到诊治,危重患者及时得到抢 救,避免多科转诊,延误救治时机。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患者的接诊服务。
三、职责
(一).急诊护士负责急诊患者接诊、分诊工作,按医嘱及时进行各种治疗和护理服务。
(二).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指导接诊、分诊工作,协调解决急诊患者接诊过程出现的问题 及意外。
(三).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负责协调解决特大意外、灾难事件及大的纠纷。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专门设立一急诊班护士,负责接待来诊急诊患者,24小时值班。
(二).接诊护士应按急诊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
(1)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当班护士根据需要安排坐姿或卧位,并介绍环境,交待注意 事项及患者须知。
(2)对外伤的患者,接诊护士应做相应的初步处理,如止血包扎、固定制动等。
(3)高热患者按医嘱予以测量体温、物理降温,并安排床位、保暖等。在病历上 做相应的记录,并按医嘱给予治疗及护理。
(4)急诊护士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关医生抢救,并参加抢救工作,开通各种抢救通道,准备各种抢救仪器。遇到因科内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急诊患者(如心脏破裂、股动脉 破裂等)应立即送往手术室,争取抢救时间,在护送途中做好相应救治工作(如开通静脉通 道等)。
(5)遇到由路人送来的无名氏,做好接诊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应 向患者询问他的地址、姓名、电话,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联系其家人或朋友。
(6)对神志不清而无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接诊护士和医生同时检查、 清点患者的物品并登记、签名后暂时保管。根据患者随身物品所提供的资料,设法通知其家 人或朋友。
急 诊 科 设 施 配 置 及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使科室的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 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室。
三、职责
(一).病区设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向院领导及设备科报告申请。
(二).病区的设施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三).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 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四).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向设备科申请报 废、更新。
四、工作程序
(一).病区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国家规定的病区设施要求配置病区所需设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收集设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加的设施、器材,填写 购买申请单,送医院领导审批。
(三).护士长负责对购买的设施及器材进行建账管理,并按病区及编号标识在醒目的位置。
(四).护士长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 备用状态。
(五).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设备科。
(六).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 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七).一切抢救器械、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八).病区的急救设施不准挪用、外借,非急救设施原则上也不准挪用,若其他科室要 作短暂的借用,也要有登记,杜绝以私人的名义借用。
(九).护士长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科室所有设施、器械,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
院 前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 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 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 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 4.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 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 ,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 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 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 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 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 ,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 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 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 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 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 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院 内 急 救 接 诊、诊 疗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 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 。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 ,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 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其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后 补挂号手续。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 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 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 ,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 医师陪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 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 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及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 、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 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灾 害 事 故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害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 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险,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所。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 (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 ,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救领导小组:详见本医院《对急救和救治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方案 》、《接纳成批伤病患者的应急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通知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
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 ,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 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条件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5)院内临床科室及相应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如何制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不知道你说的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有何不同,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我可以给你如下资料看一下啊,如果不能帮助您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公司吧。
奥咨达医疗器械咨询机构(广州、北京、上海、苏州、深圳、济南、美国)是国内唯一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的医疗器械法规咨询机构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实施风险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五条 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组织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
(三)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四)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
(五)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生产企业内部贯彻执行。
第六条 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三章 资源管理
第七条 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八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环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四章 文件和记录
第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形成的文件应当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本规范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作出承诺和规定。
第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和保持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规范、生产过程规范、检验和试验规范、安装和服务规范等。
第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以下的文件控制要求:
(一)文件发布前应当经过评审和批准,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和充分性,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二)文件更新或修改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批准,并能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确保在工作现场可获得适用版本的文件;
(三)生产企业应当确保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其他外来文件得到识别与控制;
(四)生产企业应当对保留的作废文件进行标识,防止不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 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作废的技术文档,并确定其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的需要。
第十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处置的要求。记录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记录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并防止破损和丢失;
(二)生产企业保存记录的期限至少相当于生产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生产企业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
第五章 设计和开发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十七条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提供采购、生产和服务的依据、产品特性和接收准则。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第二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二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第二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适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
第六章 采购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采购产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时,采购产品的要求不得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对供方和采购的产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当产品委托生产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满足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对供方满足其采购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并制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评价结果和评价过程的记录。
第二十七条 采购信息应当清楚地表述采购产品的要求,包括采购产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范、图样,必要时包括过程要求、人员资格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内容。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保持相关的采购信息。
第二十八条 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以确保其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并保持记录。
第七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实施所有生产过程。
第三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并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第三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当使用适宜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监视和测量装置,并确保其得到控制。
第三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清洁处理或者从产品上去除处理物时,生产企业应当将对产品进行清洁的要求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对无菌医疗器械应当进行污染的控制,并对灭菌过程进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如果生产过程的结果不能或不易被后续的检验和试验加以验证,应当对该过程进行确认。应当保持确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生产企业应当鉴定过程确认人员的资格。
如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则应当编制确认的程序文件,确保在软件的初次应用以及软件的任何更改应用前予以确认并保持记录。
第三十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保持每批产品的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满足医疗器械可追溯性要求,并标明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
第三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的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明确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以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第三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当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确保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中,只有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第三十七条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灭菌过程确认程序并形成文件。灭菌过程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初次实施前进行确认,必要时再确认,并保持灭菌过程确认记录。
第三十八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可追溯性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性标识和所要求的记录。
生产植入性医疗器械,在规定可追溯性要求时,应当包括可能导致医疗器械不满足其规定要求的所有零件、部件和工作环境条件的记录。同时生产企业应当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保持医疗器械的分销记录以便追溯,需要时,可获得此记录。
第三十九条 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的相应法规及标准要求。
第四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产品防护的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对有存放期限或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医疗器械和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条件贮存,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章 监视和测量
第四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确定所需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配置相应的装置,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
(一)应当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和予以标识,并保存记录;
(二)应当规定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三)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监控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并且应当对装置和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存装置的校准和产品验证结果的记录;
(四)对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在初次使用前应当确认其满足预期要求的能力,必要时再确认。
第四十二条 生产企业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应当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十三条 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实现所规定的全部过程后,才能对产品进行放行。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放行的程序、条件和放行的批准作出规定,应当保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并记录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第四十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反馈程序并形成文件,对是否已满足顾客要求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得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评定,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并有效实施。
第九章 销售和服务
第四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当对与产品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并保持记录,对确定的产品要求作出规定并形成文件,如合同、标书、订单或产品信息等,以确保生产企业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应当重新评审并保持评审记录,修改相关文件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四十七条 如本条款适用,生产企业应当确定医疗器械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准则并形成文件。
当医疗器械安装活动由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以外的人员完成时,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安装和验证要求的文件,并对安装和验证活动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生产企业应当保持由其或其授权代理完成的安装和验证记录。
第四十八条 生产企业在有服务要求的情况下,应当规定服务活动及其验证的要求,并保持所实施服务活动的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生产企业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要求。
第五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保持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应当能够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
第十章 不合格品控制
第五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十二条 生产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第五十三条 在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十四条 若产品需要返工,应当编制返工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及不合格品返工后的重新检验和重新评价等内容,并应当经过批准。在批准返工文件前应当确定返工对产品的不利影响。
第十一章 顾客投诉和不良事件监测
第五十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查、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记录。
第五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保持发布和实施的记录。
第五十七条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的要求建立不良事件监测程序并形成文件,明确不良事件管理人员职责,规定不良事件收集方法、报告原则、上报程序和时限。
第五十八条 生产企业应当保持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记录,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二章 分析和改进
第五十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收集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包括反馈、产品质量、市场信息及供方情况。
第六十条 生产企业应当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包括应用统计技术等,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产品的符合性、顾客要求得到满足的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保持数据分析结果的记录。
第六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定并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的措施,并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十二条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十三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定并消除潜在不合格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并评审所采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十四条 生产企业若对顾客投诉没有采取纠正和(或)预防措施,应当经过批准并记录理由。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殊要求,将分别制定不同类别产品的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 生产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点,确定不适用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
第六十七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顾客投诉:任何以书面、口头、电讯的形式宣称,已经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在其特性、质量、耐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性能等方面存在不足的行为。
忠告性通知:在医疗器械交付后,由生产企业发布的通知,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和/或建议采取的措施:
——医疗器械的使用;
——医疗器械的改动;
——医疗器械返回生产企业;
——医疗器械的销毁。
标记:书写、印刷或图示物。
——标帖在医疗器械上或其包装箱或包装物上;
——随附于医疗器械;
有关医疗器械的标识、技术说明和使用说明的资料,但不包括货运文件。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监视:确定过程符合性的一组操作,是持续的过程,指观察、监督、使对象处于控制之下。可以包括定期测量或检测。
测量: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
设计和开发输入:是指产品在设计和开发开始阶段,将与产品要求有关的预期用途、功能、性能要求、安全要求、法律法规要求、风险管理和相关信息等,充分、适宜、完整地形成文件的过程。
设计和开发输出:是设计和开发过程的结果,指将产品要求转化为产品安全和性能所必需的产品特性或规范,包括样机、样品、文件、图样、配方、制造、服务和接受准则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能验证并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如:通过加工形成关键、重要特性的工序,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定的工序等。
特殊过程:指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难以通过其后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
在本附则中未列出的术语与GB/T19001族标准中术语通用。
第六十八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转载请注明出处51数据库 » 医疗设备维修软件方案 医疗设备维修管理
达?矢抾哆拉?